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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33pm 27/12/2023

失信罪

女行政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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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行政员

涉濫用逾35萬公款 女行政員控29失信罪

(全国版)女行政执行员涉嫌滥用公款,北海法庭被控29项失信罪。
維再萊妮被女警帶抵北海法庭面控。(李明慧攝)

(北海27日訊)一名女行政執行員涉嫌濫用公款,今日在北海法庭被控29項,涉及金額逾35萬令吉,她對所有指控都否認有罪。

被告維再萊妮(44歲)不承諾罪狀後,法官祖海米批准她以每項控狀3000令吉,總計8萬7000令吉、兩名擔保人,以及交出護照法庭保管的附加條件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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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海米也將此案訂在明年1月24日過堂,以進行移交文件程序。

根據控狀,被告在北賴鳳凰花園一間公司任職行政執行員期間,即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期 ,在該公司內濫用29次(數目不一)的公款,牴觸法典第408條文(失信)。

一旦罪成,她可被判監不少過1年,或不超過14年及鞭笞,也可能被罰款。

維再萊妮的辯護律師G山姆甘代表被告向法官求情時說,被告是單親媽媽,育有10歲和11歲的兩名孩子,以及還要照顧一名74歲的母親,因而要求法官減少保釋金。

另面對49控狀

他說,被告在擔任行政執行員時,月薪1900令吉,但目前已失去工作,法官最終批准被告以上述條件保外候審。此案的主控官是旺阿米拉。

另一方面,維再萊妮較後會在大山腳法庭面對另49項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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