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全馬可負擔房屋種類繁多,參與建設的聯邦和州機構多達20個。
機構多並非一定好辦事,尤其各州有各法,與中央政策無法協調一致,沒能瞄準目標而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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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上期所述,供需不匹配、收入趕不上物價等因素,導致低於30萬令吉售價的住房也滯銷。
更何況,近年政府推出了適合M40收入群體的可負擔房屋,使到這個市場的門檻變得更廣,“可負擔”的界限和意義更模糊了……
各州計劃五花八門
隨手拈來就有十多種,由不同機構推出的可負擔房屋計劃,申請渠道和條件不盡相同。
首先,供給收入低於3000令吉者的廉價屋,有人民組屋計劃(PPR Dimiliki)、最貧困人口住房計劃(PPRT);收入5000令吉或更高的,有親民之家計劃 (RMR)、為軍人而設的房屋計劃等等。
同時,各州各有房屋計劃,例如直轄區房屋計劃(RUMAHWIP)、雪蘭莪房屋計劃(Rumah Selangorku)、柔佛的RMMJ、檳城的PMM等等。
早已不限於低收入群
可負擔房屋早已不限於低收入群。供給月入1萬令吉者的不少,如大馬理想房屋計劃(Rumah Idaman Rakyat)。
各朝政府推出過不同名堂的計劃。最大型的是為M40群體而設的一馬房屋計劃(PR1MA),由時任政府在2014年推出,讓人以可負擔價格買到較高品質的房屋,售價可達40萬令吉。銷售對象大都是中高收入群,月入1萬5000令吉以上也有資格申請。2014年,時任政府還推出過我的家園計劃(MyHome),供月入3000令吉至6000令吉者申請。
來到2023年,團結政府宣佈將在吉隆坡推出昌明鄰里計劃(Kejiranan Madani),包括了5項可負擔房屋 —— 昌明關懷住宅、昌明住宅、昌明和諧住宅、昌明整潔房屋,以及昌明恩惠房屋。
昌明房屋系列主打擁屋或租賃,月入7000令吉或以下的M40家庭、月入4000令吉的單身者都有機會在城市購屋,而無力買房的M40、B40和弱勢群體,可以低租金租住。
新計劃多針對中高收入群
全國購屋者協會(HBA)中文組主任陳鍾靈認同,可負擔房屋計劃太多,不僅會混淆買家,越來越多為中高收入群而設的項目,不禁讓人擔心是否還能惠及真正的低收入群。
“月入過萬的申請者,可說是少數高收入人士,已不是政府需要補助的對象,甚至月入七八千令吉的也不是目標群。可負擔房屋應重點供給月入低於5000令吉的人才對。”
為什麼會延伸到這個範圍?陳鍾靈說,據他所知,由於地價和成本走高,開發商不得不提高房屋售價,例如,檳城的可負擔房屋有的高達50萬令吉。
“這樣一來,唯有中高收入群可以承擔了,他們成功申請房貸的機會一般較高。也許是這樣,不少新的可負擔房屋針對這群人而設。”
市價VS可負擔價
誰勝出
大馬房地產中介師協會(MIEA)主席陳建銨觀察到,隨著當局推出轉供M40群體的房屋,使到可負擔房屋和市價房屋之間出現競爭。
較勁之下,哪一方會勝出?陳建按說,“當然,可負擔房屋無論如何比較便宜,不過卻高度密集、設施不比市價項目吸引。衡量之下,較有能力的首購族,寧願在公開市場買房,免去申請可負擔房屋程序。”
另一方面,他看到,不少前來尋求諮詢的中低收入首購族,普遍面臨信貸資格不足的問題。
“他們揹負著各種貸款,可支配收入少,難以獲得房貸,要購買可負擔房屋也不容易。”
所以他說,建設更多的中價可負擔房屋,反而會引起兩個市場的銷售競爭,繼而演變成滯銷。
此外他指出,可負擔房屋參與機構太多,有的部分執法不足,在審查申請的過程或出現漏洞。
“例如,高收入者包括投資者都買得到可負擔房屋,這已是多年來的情況,這些人會把房屋出租而不是自住,使到可負擔房屋無法發揮其意義。”
近年有發展商把可負擔房屋和一般市價單位建在同一個公寓項目。陳建銨說,這種做法沒不妥,但有的客戶表示不喜歡公寓裡有可負擔房屋。
“而房產中介不被允許推銷可負擔房屋。種種原因使到這類混合型項目的銷售或會較緩慢。”
買家心聲
包女士:盼真正有需求者受惠
“我算是首批購買為M40群體而設的可負擔房屋的人。2015年,在直轄區房屋計劃下,申請到位於甘榜班登的公寓,面積900平方呎,3房2浴,價格約30萬令吉,在8年前算是中價屋了。也許條件合適,申請過程蠻順利。
早期並不能出租,只能自住。不久聽說直轄區政府考慮放寬限制。剛好我們決定搬回家鄉,於是把房子出租直到現在。據知,目前該公寓超過一半單位在出租。
屋況至今沒什麼大問題,都是些瑣碎民事,因為單位多、空間密集,管理有欠周到,停車位也不足。
整體來說,可負擔房屋對年輕人是很好的支援,能以低於市價在市中心擁有第一間家。可惜,城裡可建之地漸少,新的可負擔房屋越建越遠,導致乏人響應。依我所見,屋價走高、地點不合適,令到首購族和中低收入家庭望屋興嘆。
反而,聽聞不少投資者以取巧方式買下可負擔房屋,例如用親友的住址來申請直轄區房屋。還好長達10年的禁售期,避免出現炒樓情況,但不確定是否奏效。
希望政府從根本著手,做好一套有效的政策,才能讓真正有需要補助的人,住到品質好的可負擔房屋。”
無全國協調中心
缺綜合數據
當局坦承,可負擔房屋有5大挑戰。早在2019年,政府發佈的大馬可負擔房屋政策報告裡,就指出這5點:人民無法追上房價、不同地區的房屋供求不匹配、缺乏一個綜合系統來解決供需匹配問題、政策協調不夠集中化,以及買家面對房貸融資困難。
全國可負擔房屋分配不統一也不協調。因此,協調中心一天不成立,各州政府和機構的房屋計劃就難以有效進行。
此外,有數據才有正確指引。當局承認綜合數據庫很重要,這是解決房屋資訊不對稱、供需不均衡的關鍵。
“缺乏數據指示,導致多州有大量未售出的可負擔房屋。唯有完善的數據是市場供應指南,讓政府和發展商用作開發項目的依據。”
當局坦言,雖然各州有住房數據和申請人登記系統,可是這些系統“各自安好”,沒有互通和集成的功能。
“家庭收入、買家特徵和偏好等資訊難以蒐集,限制政府調整住房供應的效果,無法有效達到買家需求。”
何時才能做到全面分析,有序供應,有效執行?
可是到了2023年,仍然沒有完整的全國可負擔房屋協調系統。
缺乏集成系統,長遠並不可行。真正有需要的人群,還是無法住進可負擔房屋,而滯銷仍會是一個長存課題。
下一期,聽聽發展商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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