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內陸稅收局呼籲民眾把握機會,以在自願申報特別計劃(PKPS)2.0落實期間,主動向該局申報未在2022年及之前課稅年呈報的個人或商業收入。
明年5月31日前自願申報不受對付
稅收局稅務行動部政策行動組主任拉希達說,在上述計劃於今年6月6日至明年5月31日落實期間,自願申報收入的人士不會受到任何對付,如罰款和審計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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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日做客馬新社電視的《大馬你好嗎》節目後說,政府也在積極執行分階段落實的電子發票系統,而第一階段將在2024年8月1日開跑及鎖定年收入或銷售額超過1億令吉的納稅人。
“因此,在我們開始實施電子發票之前,如果有任何未完成的稅務合規記錄,這是納稅人釐清稅務事宜的最佳時機。”
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在之前提呈財政預算案時宣佈,電子發票將於2025年7月1日全面落實,以及所有納稅人皆適用。
電子發票旨在提高國稅管理效率,以支持數字經濟發展,這亦與第12大馬計劃的策略相輔相成,也就是將重點放在強化數字服務設施和稅務管理數字化。
電子發票可助報稅
拉希達提到,將手動開具的發票改為電子發票,將為納稅人帶來許多好處,包括提高企業的數字能力,進而減少在做記錄時所犯的錯誤。
她說,它也可以幫助報稅,因為所有資料都可通過電子發票進行協調。
“稅收局將開發兩個發送電子發票的平臺或機制,第一個是所有納稅人可免費訪問的MyInvois網站,第二個則是應用程式接口(API),屆時企業對企業(B2B)、企業對消費者(B2C)和企業對政府(B2G)的資料,可實時發送。”
她指出,稅收局也將驗證實時提交的資料,這讓企業可如常運作,不受任何干擾。
拉希達說,至於個人納稅人,電子發票將協助以數字形式保存記錄,如收據和相關文件。
“比如,如果你購買手提電腦並獲得電子發票,稅收局可在你的報稅表中填寫購買資料。
無需保存實體收據
“因此,當你進行電子報稅時,稅收局已經知道允許減稅的開銷(例如前述的手提電腦),因為它將記錄在案,我們作為納稅人不再需要擔心保存實體收據的問題。”
她說,第二階段的電子發票將從2025年1月1日起落實,並將鎖定年收入或銷售額在2500萬令吉以上至1億令吉的納稅人,以及將在2025年7月1日對所有納稅人落實電子發票。
至於在2023年及以後開業的新公司,落實電子發票的日期是在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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