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高庭今日指示臉書賬號“N13 Kuang”的持有人莫哈末法烏佔,最遲在明年1月15日入稟抗辯書,以答覆通訊部長兼班底谷國會議員法米所提出的訴訟。
法米因不滿莫哈末法烏佔指他在雪州萬撓的一間清真寺辦政治講座,而於今年9月5日興訟起訴對方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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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米代表律師阿斯齊阿里受詢時說,法庭也指示法米在明年1月29日之前或當天,入稟答覆上述抗辯書的文件。
“法庭擇定於2024年2月7日進行下一輪的案件管理,以讓雙方告知入稟文件及入稟非正審(若有)的最新進展。”
阿斯齊阿里較早前出席由高庭高級助理主簿官諾莎莎,通過電子複核(e-Review)系統主持的案件管理程序。
除了莫哈末法烏佔,法米也就同樣課題起訴自由講師阿末杜蘇基和真名為旺莫哈末阿茲裡的“Papagomo”。
指在清真寺辦政治講座
起訴人法米在訴狀中說,3名答辯人誹謗他濫用宗教場所也就是清真寺,以用作選舉競選目的,並違反雪州蘇丹的王令。
他指出,莫哈末法烏佔的臉書賬號,以及阿末杜蘇基的臉書和Instagram賬號是在7月31日發佈誹謗字句,而這些字句於8月1日出現在旺莫哈末阿茲裡的TikTok和臉書賬號。
他說,相關誹謗言論無根據,以及雪州宗教理事會已確認,他沒有如答辯人所指控般,發表含政治意味的演說。
起訴人要求取得普通、加重或懲戒賠償,以及禁令,從而阻止所有答辯人重複誹謗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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