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上两期所述,我国中低价房屋在滞销榜中占据显著分量。站在买家和政府之间的发展商,负责建筑和供应,眼看着房价走高,中低收入者难以负担,而当局政策未能统一,发展商有何解说?
发展商无力『应需而供』
“问题的源头,来自于供应错配。多年来,我们在哪里建可负担房屋,并非是根据实际需求而定,而是因为交叉补贴和固打配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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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房地产发展商会(REHDA)近年不止一次提到,交叉补贴和配额限制是开发商长期的窘境。该商会多次诉求,希望政府可以检讨相关政策,并由政府全权负责可负担房屋。
“唯有这样,才能降低成本,让我们有能力推出价格可负担的房屋。”REHDA主席拿督童银坤对本刊解释政策限制与房屋久久未能出售的关系。
他说,商会也意识到我国可负担房屋存在滞销问题,无论建好的还是正在建筑的,皆无甚卖气。不过,销售未达标的情况,仅出现在特定地点。另一些热门地区的可负担房屋,却供不应求。
“大城市内外明显有两极情形。在城市工作的B40收入群,无法在预算范围内找到合适新房屋;若买郊区的房屋,却要烦恼交通不便。因此这群人宁愿在办公地点附近租房,也不愿在较远处买可负担房屋。”
受长期政策限制
被发展商挂在嘴边的交叉补贴和配额限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话说各国有不同的房屋政策,在大马,建设廉价屋不只是政府一方的义务。自1982年起,当局规定发展商要履行社会责任,从发展计划里拨出30%配额建筑廉价住房。同时,发展商必须以交叉补贴(cross-subsidy)的方式建筑可负担房屋,和政府一起供应。
交叉补贴的理论是,发展商一边出售开放价格的房屋获取盈利,一边“亏本”建设廉价屋,以可负担的价格供应给低收入群。
也就是说,从高收入消费群的口袋赚钱,然后补贴低收入群的可负担房屋。同时,每建一个大型项目,就要拨出30%配额建设可负担产业。
这种方式听起来蛮合理。不过随着时间过去,发展商深感这种制度形成供需不能匹配。
童银坤解释,他们被要求在同一地点建可负担房屋又建开放价格房屋,可是两种市场的需求和条件不同。
他指出很关键的一点是,建筑房屋的成本年年节节攀升,但是,可负担房屋售价不能抬高,发展商因此只好提高一般房屋的售价,以应付成本上扬。
高成本转嫁M40
也因为建筑成本高企,发展商难以在城市里承建更多的可负担房屋。在商言商,发展商毕竟要收支平衡才能生存下去。
“结果是导致一些冷清地区过多未售出单位,而在热门地区供应不足。”
童银坤说,演变下去,最终广泛受到影响的人群,是M40中等收入群体。
中等收入群生活并不宽裕,难以负担越来越高市价房屋,而专供M40群体的可负担房屋,可能不符合资格购买,或者地点不合适。房屋滞销情况,就是这样逐渐形成。
“过多房屋未能出售,延烧的不仅是发展商,也会影响到人民买家,因为这些项目可能有现金流问题,交屋或会延迟,甚至被搁置。”
合规成本过高
“成本一直是发展商的一大难题。除了建材成本,政府的合规成本相当地高,使到整体支出不必要地增多。”
合规成本,是指开发商在发展项目时,要配合政府而付出的费用,包括土地转换溢价、公用事业开发、污水处理以及在四周建道路和升级基建等,即是所谓的“挖井修桥开路费”。
州和联邦政府要求不一
他说,还有要关注的一件事是,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在土地和房屋事务上的不一致。
“房屋涉及到土地,而土地是属于各州的事务。尽管当局发布不少指导方针,但一些州政府并不遵守,并且经常添加更多条件,联邦和州政府之间的做法因此不统一。”
Rehda:可设住房基金
事已至此,面对可负担房屋滞销的情况,发展商有何建议?
Rehda曾提议政府从根本去解决。与其以交叉补贴方式进行,不如推出一个国家住房基金,由开发商出资贡献,代替建造可负担房屋。
童银坤说,政府可以利用这笔基金行事,在有实际需求的地区,为人民建造所需的可负担房屋。这有望消除在错误地点建筑可负担房屋继而造成滞销的情况。
稳住成本
房价可以更便宜
他还指出,基金方案能稳住建筑成本,让发展商得以专注一般市价的项目,以适合M40的价格建住宅。
这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专供M40群体的可负担房屋,这群人也得以在自由市场买到比目前便宜的中价房屋。
“然而,我们也理解,联邦政府设立这类基金时应该会面临不少的限制。就如之前所述,土地是各州事务。”
雇员公积金局首席策略员诺希山胡先最近受访时表示,若要让人民有能力买房,应该有一个计划去整顿州财务。由于95%的州收入来自产业税,例如土地转换费,所以房屋政策有必要彻底改革,而财政是要探讨的部分。
童银坤说,Rehda赞同诺希山的说法,若州政府和地方当局的收费能够降低,长远来看,住房建筑成本就能降。发展商能把这个好处转移给消费者,房屋售价也就能让人民负担得起。
他慨叹,“发展商也希望,那些已向州政府缴纳的费用和税收,能够用得其所,帮助我国B40和M40群体买得起房。可惜的是,我们认为目前情况仍未能如愿。”
“无论如何,Rehda会继续鼓励发展商会员们发挥作用,协助国家建设,及时为人民提供优质、可负担的住房。”
应赏罚分明
促改革法规
“我们同意Rehda的观点,即交叉补贴对可负担房屋市场产生了不利影响。”中总社会经济研究中心执行董事兼经济学家李兴裕对本刊说,这使到中等收入群买屋成本更重。
“房地产发展商会把交叉补贴的成本负担,转化为开放市场里的更高屋价。这样一来,原本已财务紧张的中等收入群在买屋时,就要承担交叉补贴的后果。”
他指出,发展商背负着严格的地方政府法规,以及各种隐形合规成本,据知这些成本增加了15至25%,推高了建屋费,而这些成本被迫转嫁给购屋者。
“当局应重新审视可负担房屋补贴政策。如前所述,替补的方法,就是设立一个房屋基金。”
他说,一些发达经济体早已实行房屋基金政策。与其强制发展商建筑廉价屋,导致供需不平衡,不如直接令发展商交一笔基金出来,让政府全面负责发展。
至于州政府,他认为,联邦政府可以采取“财务上的胡萝卜加大棒”即赏罚分明的方式,来促使地方政府改革法规,降低一些不一致的合规成本。
可负担房屋滞销课题,不仅是买家负担能力与卖家供应的拉锯,过去40年的房屋政策,也要省思。
若政策并无达到补贴的作用,反而加大购屋者的压力,或许当局应该考虑另一些可续的方案。
下一期:来想想能有什么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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