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上兩期所述,我國中低價房屋在滯銷榜中佔據顯著分量。站在買家和政府之間的發展商,負責建築和供應,眼看著房價走高,中低收入者難以負擔,而當局政策未能統一,發展商有何解說?
發展商無力『應需而供』
“問題的源頭,來自於供應錯配。多年來,我們在哪裡建可負擔房屋,並非是根據實際需求而定,而是因為交叉補貼和固打配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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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房地產發展商會(REHDA)近年不止一次提到,交叉補貼和配額限制是開發商長期的窘境。該商會多次訴求,希望政府可以檢討相關政策,並由政府全權負責可負擔房屋。
“唯有這樣,才能降低成本,讓我們有能力推出價格可負擔的房屋。”REHDA主席拿督童銀坤對本刊解釋政策限制與房屋久久未能出售的關係。
他說,商會也意識到我國可負擔房屋存在滯銷問題,無論建好的還是正在建築的,皆無甚賣氣。不過,銷售未達標的情況,僅出現在特定地點。另一些熱門地區的可負擔房屋,卻供不應求。
“大城市內外明顯有兩極情形。在城市工作的B40收入群,無法在預算範圍內找到合適新房屋;若買郊區的房屋,卻要煩惱交通不便。因此這群人寧願在辦公地點附近租房,也不願在較遠處買可負擔房屋。”
受長期政策限制
被髮展商掛在嘴邊的交叉補貼和配額限制,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話說各國有不同的房屋政策,在大馬,建設廉價屋不只是政府一方的義務。自1982年起,當局規定發展商要履行社會責任,從發展計劃裡撥出30%配額建築廉價住房。同時,發展商必須以交叉補貼(cross-subsidy)的方式建築可負擔房屋,和政府一起供應。
交叉補貼的理論是,發展商一邊出售開放價格的房屋獲取盈利,一邊“虧本”建設廉價屋,以可負擔的價格供應給低收入群。
也就是說,從高收入消費群的口袋賺錢,然後補貼低收入群的可負擔房屋。同時,每建一個大型項目,就要撥出30%配額建設可負擔產業。
這種方式聽起來蠻合理。不過隨著時間過去,發展商深感這種制度形成供需不能匹配。
童銀坤解釋,他們被要求在同一地點建可負擔房屋又建開放價格房屋,可是兩種市場的需求和條件不同。
他指出很關鍵的一點是,建築房屋的成本年年節節攀升,但是,可負擔房屋售價不能抬高,發展商因此只好提高一般房屋的售價,以應付成本上揚。
高成本轉嫁M40
也因為建築成本高企,發展商難以在城市裡承建更多的可負擔房屋。在商言商,發展商畢竟要收支平衡才能生存下去。
“結果是導致一些冷清地區過多未售出單位,而在熱門地區供應不足。”
童銀坤說,演變下去,最終廣泛受到影響的人群,是M40中等收入群體。
中等收入群生活並不寬裕,難以負擔越來越高市價房屋,而專供M40群體的可負擔房屋,可能不符合資格購買,或者地點不合適。房屋滯銷情況,就是這樣逐漸形成。
“過多房屋未能出售,延燒的不僅是發展商,也會影響到人民買家,因為這些項目可能有現金流問題,交屋或會延遲,甚至被擱置。”
合規成本過高
“成本一直是發展商的一大難題。除了建材成本,政府的合規成本相當地高,使到整體支出不必要地增多。”
合規成本,是指開發商在發展項目時,要配合政府而付出的費用,包括土地轉換溢價、公用事業開發、汙水處理以及在四周建道路和升級基建等,即是所謂的“挖井修橋開路費”。
州和聯邦政府要求不一
他說,還有要關注的一件事是,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在土地和房屋事務上的不一致。
“房屋涉及到土地,而土地是屬於各州的事務。儘管當局發佈不少指導方針,但一些州政府並不遵守,並且經常添加更多條件,聯邦和州政府之間的做法因此不統一。”
Rehda:可設住房基金
事已至此,面對可負擔房屋滯銷的情況,發展商有何建議?
Rehda曾提議政府從根本去解決。與其以交叉補貼方式進行,不如推出一個國家住房基金,由開發商出資貢獻,代替建造可負擔房屋。
童銀坤說,政府可以利用這筆基金行事,在有實際需求的地區,為人民建造所需的可負擔房屋。這有望消除在錯誤地點建築可負擔房屋繼而造成滯銷的情況。
穩住成本
房價可以更便宜
他還指出,基金方案能穩住建築成本,讓發展商得以專注一般市價的項目,以適合M40的價格建住宅。
這也就是說,即使沒有專供M40群體的可負擔房屋,這群人也得以在自由市場買到比目前便宜的中價房屋。
“然而,我們也理解,聯邦政府設立這類基金時應該會面臨不少的限制。就如之前所述,土地是各州事務。”
僱員公積金局首席策略員諾希山胡先最近受訪時表示,若要讓人民有能力買房,應該有一個計劃去整頓州財務。由於95%的州收入來自產業稅,例如土地轉換費,所以房屋政策有必要徹底改革,而財政是要探討的部分。
童銀坤說,Rehda贊同諾希山的說法,若州政府和地方當局的收費能夠降低,長遠來看,住房建築成本就能降。發展商能把這個好處轉移給消費者,房屋售價也就能讓人民負擔得起。
他慨嘆,“發展商也希望,那些已向州政府繳納的費用和稅收,能夠用得其所,幫助我國B40和M40群體買得起房。可惜的是,我們認為目前情況仍未能如願。”
“無論如何,Rehda會繼續鼓勵發展商會員們發揮作用,協助國家建設,及時為人民提供優質、可負擔的住房。”
應賞罰分明
促改革法規
“我們同意Rehda的觀點,即交叉補貼對可負擔房屋市場產生了不利影響。”中總社會經濟研究中心執行董事兼經濟學家李興裕對本刊說,這使到中等收入群買屋成本更重。
“房地產發展商會把交叉補貼的成本負擔,轉化為開放市場裡的更高屋價。這樣一來,原本已財務緊張的中等收入群在買屋時,就要承擔交叉補貼的後果。”
他指出,發展商揹負著嚴格的地方政府法規,以及各種隱形合規成本,據知這些成本增加了15至25%,推高了建屋費,而這些成本被迫轉嫁給購屋者。
“當局應重新審視可負擔房屋補貼政策。如前所述,替補的方法,就是設立一個房屋基金。”
他說,一些發達經濟體早已實行房屋基金政策。與其強制發展商建築廉價屋,導致供需不平衡,不如直接令發展商交一筆基金出來,讓政府全面負責發展。
至於州政府,他認為,聯邦政府可以採取“財務上的胡蘿蔔加大棒”即賞罰分明的方式,來促使地方政府改革法規,降低一些不一致的合規成本。
可負擔房屋滯銷課題,不僅是買家負擔能力與賣家供應的拉鋸,過去40年的房屋政策,也要省思。
若政策並無達到補貼的作用,反而加大購屋者的壓力,或許當局應該考慮另一些可續的方案。
下一期:來想想能有什麼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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