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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40pm 31/12/2023

诽谤

起诉

副总警长

被驳

卡玛希山

诽谤

起诉

副总警长

被驳

卡玛希山

告副总警长诽谤被驳 卡玛希山须付2万堂费

(沙亚南31日讯)沙亚南高庭上周四(28日)驳回律师嘉法全国拿督斯里阿育汉的诉讼,并勒令起诉人需支付2万令吉堂费。

根据英文《星报》报道,高庭法官郑玉福(译音)基于阿育汉在2021年召开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并没提到起诉人的名字,驳回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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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判词中裁定,答辩人没有在记者会上说出任何足以引导阅听人即民众,做出任何合理推断的内容,即当时被指的嫌疑人,就是几年前在报纸上引起广泛关注的同一位律师。

“法庭也认知,卡玛希山于2015年在新山地庭被控17项罪名,包括失信、洗钱和违反公司法。”

被告在抵触公司法的交替控状下认罪,于2018年被罚款3万令吉刑罚。

无论如何,法庭在作出上述判决前,还考虑了其他16项控状;但没有被告的定罪记录。

法官:没迹象表明存恶意

郑玉福指出,阿育汉证明了卡玛承认过去犯有失信罪和洗钱罪行的可能性衡量(Balance of Probabilities)。缺乏对这类罪行定罪的正式法庭记录,并没有严重损害卡玛的声誉。

“对于一个理性的人来说,在诽谤的情况下,对被告的定罪记录,与被告在法庭上承认自己犯罪之间没有真正的区别。因此,在这两种情况下,理性人的理解是被告犯下了罪行。”

法官还根据阿育汉在记者会上的语气和面部神情,裁定阿育汉没有恶意损害卡玛的声誉。

“根据我的观察,本席认为被告只是以官方和专业的方式,阅读了西华助理警监准备的新闻稿声明。”

记者会没提及起诉人名

他表示,按记者会的录像视频,答辩人在召开记者会及之后的问答环节中,根本没有提及起诉人的名字,没有证据或迹象表明答辩人会有恶意要这么做。

他重申,法庭并无发现答辩人有意羞辱起诉人的性格、形象和事业。

根据媒体看到的法庭文件,法庭认为警务部门,包括首席警官有必要或有责任向广大公众传达充分信息。

该文件还指出,公众会有兴趣接收重要事项或和公共利益事项有关的信息。

这些事项包括个人冒充王室、政府部门或政府高级官员的事件或投诉,以及渐成趋势的投资和互联网诈骗形式或犯罪活动。

卡玛希山在上述新闻发布会后的2021年,基于警方所指逮捕了一名涉嫌欺诈广告公司18万5062令吉的律师,入禀法庭起诉阿育汉诽谤。

当时担任柔佛总警长的阿育汉,指该律师与柔佛王室有联系,并指涉嫌人之前因洗钱罪和失信罪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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