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日讯)柔佛州汽车银业总会会长林正福表示,在新车被指遭销售员撞损的事件上,当买车的顾客已经签妥一切法律文件接收新车后,任何意外发生后的维修费,都只能根据法律程序进行保险索赔。
“通常买新车时,如果顾客已经和车商签了一切的文件,这时起顾客就需要自己负责;而且在这起意外事故上,销售代理也是在顾客授权下才驾他的车前往添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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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的个人看法是,车主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如果双方闹得不愉快,最终就只能上法庭,由法庭进行裁决。”
他说,至于销售代理需不要赔偿顾客则交由他们之间私下商谈,如果双方对于索赔始终没能达成共识,最终就只能诉诸法律程序了。
林正福今天针对日前脸书流传一宗汽车销售代理与顾客因交车当天发生的一起意外陷入索赔纠纷后,向本报发表上述看法。
他强调,在此事的情况下并不存在销售代理必须赔偿的问题。
“最多只是人情上的问题,但法律程序上是没有这情况的。”
社交媒体日前流传一名网民控诉在取新车的第一天,新车就被销售代理驾往油站添油时发生意外。车主控诉对方一直拖延不负责任,近两个月都没能给予解决。
不过,有关销售代理日前则在脸书发帖喊冤,澄清是对方不愿接受索赔方案并提出无理索赔,因此只能被迫向警方备案,否认车主指她不负责任的指控。
该销售代理解释,事发时她是经车主授权后驾驶新车前往油站加油时,在路口发生了意外。经过协商,车主同意了他们的赔偿方案。然而,当晚却收到车主的质问来电,要求赔偿一辆新车,令她感到错愕。
无论如何,该销售员强调他们不会置之不理,并将一直处理此事直至车主满意。
然而,在多次交涉后,销售员表示,车主及担保人坚持要求的赔偿已超出他们的能力范围。
该销售员也向车主致以歉意,并希望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圆满解决这一问题。
针对车主在脸书上声称已经拖延了2个月仍未得到解决方案一事,她已于12月30日前往警局报案,否认车主对她不负责任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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