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日綜合電)《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家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週二在西九龍法院舉行第4日審訊。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蘋果日報》3家公司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而黎智英對3項罪名皆表示不認罪,3家《蘋果》公司的代表亦否認控罪。
根據《明報》報道,今次案件預計審訊約80日,週二早上在法院大樓外有約數十名市民,排隊等候入大樓聽審,附近一帶有警員駐守,又出動警犬巡邏。已被還押了超過1100天的76歲的黎智英,早上身穿深藍色西裝外套,步入被告欄,他出庭時向家屬及旁聽人士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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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法庭早前處理檢控時效法律爭議,並裁定其中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並無超出法定檢控時限,辯方再提出質疑。
負責審理的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李素蘭早上一度休庭商討,裁定控方原訂的控罪範圍正確妥當,亦無逾時提出檢控,拒絕辯方修改控罪內容申請。
控方週一讀出開案陳辭,指黎智英是案中主腦,“假借爭取民主自由”多次請求外國制裁中港官員,當中包括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和國務卿蓬佩奧會面時,提出要令香港政府知道做壞事的後果。
控方又列出多名美國前高官為黎在外國的代理人,合作請求外國制裁,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惠頓涉經電郵建議蘋果提供英文新聞後,黎指示蘋果高層推出英文版,旨在邀請外國制裁。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讀出開案陳辭,開案陳辭首段描述黎智英為“激進政治人物”,亦是謀劃整個串謀的主腦,他利用2019年反修例運動帶來的社會動亂,以蘋果為政治平臺,與蘋果高層串謀發佈煽動文章及勾結外國勢力,牽涉161篇蘋果文章,31篇在國安法生效後發表的文章,則涉呼籲國際社會制裁中國內地及本港。
控方指在案發期間,不同外部勢力均制裁中央及香港政府,其中美國製裁42名中央及特區官員,控方將依賴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丈夫、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的專家證人口供,佐證制裁帶來的法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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