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看诊要缴服务税的核心问题,其实不在服务税,而是政府到底怎么界定中医。如果这是攸关医疗体系的一部分,何需征收服务税?副财长林慧英后来的公开解释,犹是让人困惑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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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名病患向中医支付250令吉,当中100令吉属于医疗服务,另外150令吉是购买中药。因此,只有100令吉的医疗服务需要还税,购买中药的150令吉则不需要。”
但是,中医不存,中药焉附?中药如果被视为医疗的环节,中医何以不是?不幸的是,遵照现有法令的章节,中医确实归类“服务”,而且仍然不能等同西医的法定地位。
耐人寻味的是,若是这样,目前中医课程,何以纳入医药大学之中?既然中医属于“服务”,中医的教学想必也不例外;那么,报读中医,是否也需另外缴纳既定的服务税呢?
何况,个别的政府医院之中,如今也有中医的传统与辅助医药部门了。据马来西亚华人医药总会的文告所示,不是一间,而是多达15间,专司针灸与推拿。那么,求助于此,诊费自然不止一令吉,而是1.08令吉了。
之所以出现如此这般的咄咄怪闻,追究到底,自然是关系了这些年政策的标准和政府的诠释。中药如果是药,中医为何非医?何况,医道之中,中医和中药自然不能切割。
怎么说,漫长千年的中医历史里,不乏医术的宝典。想当初,屠呦呦正是细读640余种诊治疟疾的中医药单秘方,看到东晋葛洪《肘后备急方》中对青蒿截疟的记载:“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从中研发了新药。
屠呦呦的经验说明,药没有分切东西南北,而是是否具备疗效。早在2014年5月,第67届世界卫生大会已经通过传统医学的WHA67.18号决议,要求会员国把传统和补充医学服务纳入国家和/或亚国家的卫生保健系统。
世界卫生组织2022年4月12日列号A75/42的报告统计,截至2018年,78个国家报告已有传统医学服务的法规;另有45个国家将传统和补充医学纳入(私人和公共)健康保险。
45个国家不是一个小数目,而是占据全球198个国家接近四分之一的比重。不过,马来西亚显然不把中医当一回事,而是局限在一般的“服务”框框。可是,中药则不然,这怎么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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