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地庭今日宣判一对夫妇非法收取公众36万4000令吉押金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
这对夫妇是62岁的何国强(译音,电信公司前首席执行员)及56岁的许胡姬(译音,家庭主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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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莫哈末卡菲里在今日裁决时指出,控方成功证明2名被告的表面罪名。
他说,2名被告有3个选项,分别是保持沉默;在被告栏进行自辩,无需面对控方的交叉盘问;或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控方可进行交叉盘问。
2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肖恩达德利告诉法庭,其当事人将在证人栏宣誓自辩。
莫哈末卡菲里择定3月13和14日进入自辩阶段。
在2022年8月12日,这对夫妇被控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分阶段收取一名49岁信息技术讲师的押金。他们表示不认罪。
控状指他们在2015年12月16日以及2016年4月16日期间,在冼都的一家餐馆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条文,同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或罚款5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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