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地庭今日宣判一對夫婦非法收取公眾36萬4000令吉押金錶罪成立,須出庭自辯。
這對夫婦是62歲的何國強(譯音,電信公司前首席執行員)及56歲的許胡姬(譯音,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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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莫哈末卡菲裡在今日裁決時指出,控方成功證明2名被告的表面罪名。
他說,2名被告有3個選項,分別是保持沉默;在被告欄進行自辯,無需面對控方的交叉盤問;或在證人欄宣誓自辯,控方可進行交叉盤問。
2名被告的代表律師肖恩達德利告訴法庭,其當事人將在證人欄宣誓自辯。
莫哈末卡菲裡擇定3月13和14日進入自辯階段。
在2022年8月12日,這對夫婦被控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分階段收取一名49歲信息技術講師的押金。他們表示不認罪。
控狀指他們在2015年12月16日以及2016年4月16日期間,在冼都的一家餐館犯下上述罪行,因而牴觸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第137(1)條文,同時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可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或罰款500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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