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一名43歲的女子因延遲將Telegram群組轉讓給前僱主,被高庭嚴厲警告,並諭令她支付2萬令吉律師費。
英文《新海峽時報》報道,高庭法官莫哈末拉茲阿都哈密裁定,凱倫葉秋玲(譯音)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履行有利於Binary Group Services有限公司(BGS)的法庭判決後,作出上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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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BGS於2019年,對當時是該公司員工的被告凱倫葉秋玲提起訴訟,指控她涉嫌欺詐侵權、洩露機密、轉換機密資料及違反受託責任。
承審此案的法官在審訊後的諭令,包括要求被告採取一切適當且必要的步驟和程序,將Telegram 群組的所有權,轉讓給原告指定的代表。
凱倫葉秋玲則分別於2021年3月24日及26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和暫緩執行裁決,但其上訴於2022年5月11日遭上訴庭駁回,也沒有獲得暫緩執行的高庭裁決。
之後,被告在裁決日後約一年零四個月,以及上訴被駁回約兩個月後的2022年7月2日,轉讓有關Telegram 群組。
莫哈末拉茲在裁決中說,該Telegram群組是一個為原告商業社區服務的通信平臺,因此該群組屬於原告。
他表示,被告有義務在與原告的僱用任期結束時,將平臺轉讓給原告。
“法庭認為,Telegram 群組是被告在其職責下建立的,那無論原告是否正式提出要求,被告都應及時履行責任,將群組轉讓給原告指定的代表。
“被告承認,在裁決前後,她曾努力促成轉讓Telegram 群組,但由於技術原因而失敗。
“如果不是完全不服從命令,且最終遵守了規定,儘管拖延了一些時間,那法庭可以酌情決定,不發出監禁藐視者的拘捕令,而是判處罰款,或僅發出嚴厲警告。
“此案涉及因等待上訴,被動不遵守規定,必須給予不同的考量。
“被告的行為不能被視為頑固、故意和積極蔑視裁決。
“該Telegram群組最終被轉讓給原告。”
但法庭提醒被告,要尊重法庭的諭令,任何故意回絕或不遵守法院諭令的行為,都將構成藐視法庭罪,可被判處監禁。
“若非在上訴庭做出裁決後履行判決,法庭將毫不猶豫地嚴厲處罰被告。
“被告僅因為暫緩執行令和等待上訴,而暫停轉讓的行為,在專業上是不光彩的。
“沒有什麼事可阻止她繼續轉讓Telegram 群組,並在過程中與原告接觸,且不影響她的上訴。”
莫哈末拉茲說,被告超過一年的的作為或不作為,損害原告在Telegram 群組的商業利益。
“這浪費了他們及法庭的時間和成本。
“因此駁回這項申請,併發出懲罰性諭令,要求原告支付2萬令吉的費用,並向被告發出嚴厲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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