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5日訊)大馬僱主聯合會(MEF)不認同向引進外勞一個月後仍未僱用他們的公司,處以最高每名員工最高3萬令吉的建議。
僱聯會主席拿督賽胡先說,當局有必要了解企業的起起落落,尤其是在俄烏戰爭、以巴衝突,以及冠病可能捲土重來導致市場波動的不確定性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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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受詢時向《星洲日報》指出,當僱主申請並獲得批准引進外勞時,市場可能看起來還好,但當他們引進員工時,情況可能已經發生了變化,並影響到他們提供就業的能力。
根據現有的規定,自批准之日算起,僱主有18個月的時間引進外勞,否則,可能會導致僱主已經繳納的人頭稅被沒收。
需研究更好機制助僱主
針對種植及原產業部長拿督斯里佐哈利的建議,賽胡先認為,當局需要研究更好的機制來幫助有困難的僱主,而不是採取簡單的辦法懲罰僱主。
“向違規的公司處以每名勞工最高3萬令吉罰款的建議,不會對已經陷入財務困難的公司帶來幫助。政府應該避免這樣的舉措。”
僱聯會認為,既然外勞已經抵馬,當局就需要建立機制,充分利用這些工人,讓他們到其他領域工作,而不是僅僅將他們遣送回國。
“例如,引進外勞但無法提供工作的第一位僱主應獲第二位僱主的補償,以彌補引進外勞承擔的費用。
佐哈利昨日建議,嚴懲引進外勞一個月後仍未僱用他們的公司,每名員工罰款最高3萬令吉。
他表示,政府必須嚴厲對付那些把外勞帶入大馬,卻無法保障他們受僱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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