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6日綜合電)反腐敗和倡導政府透明度的活動人士表示,一部新法律將填補全球反腐的一個重大缺口,它允許聯邦檢察官以刑事指控起訴那些向美國公司尋求或接受賄賂的外國政府官員。
《防外國勒索法》是《國防授權法案》的一部分,上月被拜登總統簽署成為法律。支持者說,這部法律將是有著近50年曆史的《海外反腐敗法》極其需要的補充,相關法律將美國境內法人和自然人向外國官員行賄或以其他貪腐方式影響外國官員定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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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常以《海外反腐敗法》起訴在海外涉及腐敗的美國公司,目前為止,懲罰尋求或接受賄賂的外國官員的能力有限。
法律專家指出,跨境貪腐有兩個方面:一個是“供應”方,由那些願意行賄的公司和個人組成,另一個是“需求”方,由要求或者接受賄賂的外國官員組成。《防外國勒索法》首次明確將需求方定為犯罪。
依據上述法律,聯邦檢察官可以指控任何要求或接受來自美國境內營業的公司或個人的賄賂的外國官員,即便非法活動發生在美國境外。
法律規定高達25萬美元的罰款,或收得賄賂金額的三倍,以及長達15年的監禁。對於那些與美國有引渡條約的國家,檢察官可要求引渡依該法被指控的個人。
如果美國當局難以將某一外國官員繩之以法,檢察官可以試圖凍結他的資產,並下令一旦他們踏入美國或是和美國有引渡條約的國家境內就將被逮捕。
“透明國際”美國辦公室宣傳主任斯科特格雷塔克說:“我們完全預計這將是首部追究那些要求或接受賄賂的外國官員的可執行的法律,對於全球各地的廉政極其有利。”
格雷塔克告訴《美國之音》(VOA),在全球120個國家擁有分部的“透明國際”已在成員那裡得到了對新法律的積極反饋。其中許多分部報告說,他們本國的政府鮮有起訴貪腐官員的能力或意願,意味著許多貪汙和賄賂沒有被繩之以法。
格雷塔克說:“絕大多數(貪腐的外國官員)沒有被繩之以法,我們知道這會帶來的所有可怕後果。”他列舉了對政府缺乏信心、政治不穩定、經濟不平等、環境損害以及糟糕的公共衛生影響等等。
位於華盛頓的“公民支持責任與道德”組織總裁和首席執行官諾亞布克邦德在通過郵件發給《美國之音》的一份聲明中表示,他的組織多年來一直支持提出和通過這一新法律,並預計它將產生深遠影響。
他說:“《防外國勒索法》是我國數十年來在賄賂和海外反腐方面法律的最重大拓展,外國和國內貪腐不分家,打擊其中一個就是打擊兩者。”
專家表示,在將來,依據《海外反腐敗法》提出的指控可能會伴隨著《防外國勒索法》中相對應的指控。
比如在2021年,司法部起訴一名受僱於俄亥俄州一家國際兒童收養機構的美國女性。起訴書包含對她向烏干達多名公職人員——包括假釋官員、法庭記錄員、高等法院法官——行賄以幫助美國人收養烏干達兒童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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