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6日訊)一名汽車記者申訴為購買新居,而將一棟逾50萬令吉房產出售,未料遲遲未能取得全部的款項,結果發現是被律師事務所挪用,令他深感受騙!
來自雪州梳邦的迪莫西(27歲)因同時簽訂購買新屋的合同,如今賣屋的全款未到手,導致他週轉不靈,恐損失1萬6000令吉的購屋押金,甚至面對失去居所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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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他除了報警和向律師公會投訴,也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求助拿督斯里張天賜,並將針對此事召開新聞發佈會。
迪莫西向《星洲日報》指出,他和家人去年5月以逾50萬令吉出售一棟在首邦市SS15的屋子,並透過一間在森美蘭州新阿旺地區律師事務所,簽訂銷售和購買協議(SPA)。
“起初一切程序都照著章程進行,買家也在去年6月,以支票支付了所有的金額。但遲至今日,我們都沒有獲得全部的款項。”
這期間與迪莫西接洽的律師事務所人員是一名叫尤沙裡的男子,迪莫西指對方以各種理由拖延匯款,包括稱房屋轉名手續完成前不能轉賬、寫錯買家姓名、需要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簽名等藉口,前後拖延了數個月。
“他們說需要一個簽名便能完成手續,但這個負責人一直不在。”
為了儘快得到售屋的款項,迪莫西和家人每天都致電尤沙裡詢問,卻只得到相同的回應,而在過了一段時間以後,對方開始沉默和迴避他們的來電。
“我個人一天就打給尤沙裡30至40通電話,在忍無可忍之下,我們直接到律師事務所在吉隆坡的辦公室總部要求一個結果,卻得到一個令人震驚的回應。”
迪莫西指出,該律師事務所的人員向他們承認,已把售屋款項挪用一空。
迪莫西原本計劃出售一間屋子,使用賣屋的逾50萬令吉款項,購買目前以月租2000令吉租賃的屋子,並且在賣屋後,已支付逾1萬6000令吉押金,簽訂買屋的銷售和購買協議,如今這個房屋買賣計劃全被打亂。
在與該間律師事務所對質後,對方先支付了20萬令吉,同時提供一封信函同意在30天內支付逾30萬令吉的餘款,但開出條件要求迪莫西撤銷向律師公會作出的投訴,然後他們才會敲定一個雙方都統一的‘解決方案’。
“為什麼呢?為什麼他們偷了我們的錢,竟還要求我們去同意什麼解決方案?”
儘管不滿,但迪莫西表示,在聘請律師處理買屋的手續後,財務上已沒有餘力再聘請律師追討拖欠的餘款;而根據買屋協議,他們必須在2月初繳付所有的款額。
“我們的時間不夠了,必須在期限內完成買屋交易。我們也根據律師建議,向銀行申請逾30萬令吉的貸款,以支付買屋的金額,但仍需等待批准。”
令他感到無奈的是,一旦貸款獲得批准,他每月便得支付1500令吉繳付房貸。
無論如何,迪莫西已向該間律師事務所發出追討信(Letter of Demand),並於去年12月1日到新阿旺警局報警,也向律師公會提出投訴,但問題至今懸而未決。
“如果購屋的金額沒有在月底結清,我們支付的10%押金,逾1萬6000令吉就會被沒收,而屋主有權利將屋子轉售給其他買家,若果真如此,我們將失去現在的居所。”
他補充說,舊屋子已不屬於他們,而該買家曾透過律師發信要求律師事務所,立即支付賣屋餘款;而有關的律師事務所最新的回覆表示,將在1月20日前支付餘款,但他擔心時間已不充裕。
迪莫西表示他們試圖尋找解決途徑時,發現他們並不“孤單”,因此他撰寫這則貼文希望引起社會關注,並希望有人能提供意見或支援,協助他解決困境。
“若在谷歌網站搜索這間律師事務所,會在評論裡發現許多負面留言,許多人將這間律師事務所的人稱為‘盜賊’,當中還有一名投訴者是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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