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女士是馬來西亞公民,她們的父親在世時,將一間舊屋子轉給他的弟弟,當時,她的弟弟是馬來西亞公民,如今,她的弟弟已成為新加坡公民,而他們的父親已經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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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電子郵件提出以下問題:
1)假如我的弟弟想要脫售這間房屋,他是否需要支付兩國政府賣屋的稅務?
2)如果我的弟弟想要將房屋轉給他的兒子(新加坡公民),需要通過哪些程序?
3)假如弟弟準備將房屋轉給姚女士,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她說,我和弟弟如今都是年長者,請提供我們關於這間舊屋子擁有權,應該如何處理的建議? 謝謝。
答:林若輝律師說,當外國人脫售在馬來西亞的房產,他需要付給馬來西亞政府10%的產業盈利稅。至於是否需要支付新加坡政府稅務,這要等待他準備脫售在馬來西亞的房產,再向新加坡有關當局確認,脫售房產所得的收益,是否需要繳付稅收。
來到第二個問題,假如業主準備將房屋轉名給外國人,他需要向土地局提出申請,尋求該局的批准,等待申請獲得批准了,他才能將產業轉移給外國人。
假設申請獲批了,姚女士的弟弟就可以將房產轉移給他的兒子,就是姚女士的侄兒。當然也是根據一般程序,就是簽署14A表格,以資產贈送契約處理 (Deed of Gift)。
林律師說,假如姚女士弟弟想要將房屋轉移給姚女士,也是經過同樣的手續,就是簽署14A表格,以及簽署資產贈送契約。
鑑於姚女士和弟弟如今已是年長者,如果不準備保留,建議將這間房屋脫售;假如弟弟仍想要保留這間房屋,建議她弟弟立一份遺囑,將房屋列入遺囑內,寫明準備留給他的兒子。
轉名需付多少律師費?
凱特說,她和姐姐在2004年(大約20年前),聯名購買了一間排屋,當年售價是8萬2000令吉,房屋位於霹靂州怡保。如今,房產價值已升至大約27萬令吉。
她說,這間房屋的貸款已經還清,而她的姐姐巳在2023年7月,成為新加坡公民。
請問:
1)身為外國公民的她,如果準備進行房產轉名手續,需要通過哪些程序?
2)請問律師,如果進行割名手續,需要支付多少的律師費?
3)如果準備在不久後脫售房屋,是否需要儘快辦理轉名手續?
4)假如姐姐當時以馬來西亞公民的身分轉名給我,律師費會不會比現在是新加坡公民的身分較為便宜?
謝謝
答: 林若輝律師回答凱特的提問時指出,我們假設房屋的名字註冊手續,是在凱特與未成為新加坡公民姐姐時完成。在這種情況下,準備進行房屋轉名手續時,不需要經過外國公民想要轉移房產的批准程序。
他說,以房產價值是27萬令吉計算,律師費是房屋價格的1.25%,就是3375令吉,印花稅則是 4400令吉,首10萬令吉:1%,就是1000令吉,剩下的17萬令吉;2%,就是3400令吉,總共4400令吉。
不過,房產的價值有待政府當局評估,這筆收費不包括:呈報政府相關稅收部門,產業易手所需的費用等等。
假如準備在最近的將來脫售房產,那麼不需要現在辦理轉名手續。此外,不論姐姐是不是新加坡人,轉名的手續費是一樣的。
官方財產管理人清盤師有何不同?
想知者提問:
1)官方財產管理人與清盤師有什麼不同?
2)清盤師的職責主要有哪些方面?
答: 林律師回答想知者的問題時指出,官方財產管理人(Official Assignee)是接管已經宣告破產者的個人資產。
假如是公司宣告破產,清盤師(Liquidator)將受委來管理這家公司的事務。因此,假如是發展商公司宣告破產,並結束其業務,那麼受委的清盤師將接手該公司的事務。
清盤師的工作包括:進行產業擁有權認證,提出個別地契/分層地契的申請,並且讓相關者簽署14A表格。當然,清盤師將向業主徵收專業收費,以及脫售房產的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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