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一名女商人承认持有65个古驰(Gucci)冒牌包,今日被地庭罚款3万2500令吉。
地庭法官诺丽娜判处接传票者珍妮陈(译音)(31岁)上述刑罚,并谕令若她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6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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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陈被控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1时10分在哈芝泰益巷的一个单位内犯下罪行,违反2019年商标法令第102(1)(c),可在相同法令下第102(1)(ii)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就每样商品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可就每样商品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控状指出,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官员在涉案单位展开检查,发现被充公的65个包,是使用古驰商标的假货。
来自吉隆坡内贸部的主控官旺莫哈末阿德哈要求法官做出预防类似事件重演的判决,以确保注册商标者的权利受保护。
没有代表律师的珍妮陈求情时,请求法官判处最低刑罚,因她必须偿还商业债务、店租及赡养没有工作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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