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8日讯)国家施政特别内阁委员会(JKKTN)会议议决,联邦法定机构(BBP)主席和董事局成员的任命程序,需要通过反贪会和大马皇家警察的审查。
会议同意一项新的指南,取代1998年第3号服务通令,概述有关加强管理的数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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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KTN议决加强任命程序
会议同意基于透明标准,加强法定联邦机构主席和董事局成员的任命程序,并通过反贪会的诚信审查、破产审查和警方的审查制度,强制执行适当的评估程序,同时强调法定联邦机构董事局的能力发展计划。
首相署今日发文告指出,国家施政特别内阁委员会今日在会议上讨论,通过巩固联邦法定机构的规则和管理程序的落实,来加强联邦法定机构的管理。
文告说,除了确保透明的任命程序,指南也加强联邦法定机构内部稽查的整体作用,包括公司和企业。
“第三则是通过授权首相署执行协调单位(ICU)的参与,加强董事局成员的架构和结构,尤其是接受大马五年计划拨款的联邦法定机构。
“第四是通过法定机构系统(SBSys)平台加强对联邦法定机构的检测、监控和管理,并定期向首相报告。”
申报财产新形式近期提呈
另外,首相署指出,本着透明原则,国家施政特别内阁委员会还讨论政府成员和国会议员申报财产的新形式。
“这种新的形式将在近期的内阁会议上提出,政府始终致力加强善治议程,以符合昌明大马的愿景。”
昌明议程优先落实指南
文告也指出,法定机构是公共领域的重要分支之一,需要有良好的管理,而落实有关指南是昌明议程加强联邦法定机构的优先事项。
“作为公共机构,法定机构的贡献不仅影响国家的经济增长,而且支持中央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策略的落实。
文告表示,通过昌明大马监督,通过授权首相署执行协调单位、财政部、总稽查署和首相署项目加速与协调单位(PACU),能够更加有效地实施对联邦法定机构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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