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高庭批准一马公司(1MDB)的两家子公司要求针对在逃富商刘特佐被指购买价值169万5000美元(约787万令吉)珠宝一事,盘问刘特佐母亲丹斯里吴玉幼的申请。
一马公司代表律师西瓦古玛指出,在今天的线上审讯中,法官哈雅杜批准本案第三和第四起诉人,即1MDB能源公司及1MDB能源(冷岳)公司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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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方式回复9问题
“法庭批准两个原告以书面方式列出9道问题盘问辩方第六名证人,吴玉幼则必须通过宣誓书,以书面的方式来回复。”
他说,吴玉幼的宣誓书将在14天内入禀法庭,并提交给两家公司的代表律师。
他指出,若吴氏不回答相关的问题,她将被禁止在诉讼中为自己辩护,且在无需法庭的进一步谕令的情况下被驳回,起诉人也有权向法庭申请对她进行判决。
1MDB能源有限公司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是在去年10月27日入禀法庭提出盘问吴玉幼的申请,要求她回答刘特佐购买了什么珠宝及在何时何地将珠宝交给她。
两家公司是为了追讨使用其资金所购买,价值169万5000美元珠宝而提出上述申请,由于文件并未具体说明珠宝的价格,因为有关盘问是为了确保涉案物品确实存在。
2021年5月7日,一马公司及其4个子公司一马发展能源集团(1MDHL)、1MDB能源有限公司、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公司、全球多元化投资有限公司(前称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入禀法庭,向刘特佐、其父亲丹斯里刘福平、吴玉幼、胞姐刘敏宁、胞弟刘特升,以及同伙陈金龙6人追讨赔偿。
根据诉状,1MDB向刘特佐追讨6亿6100万美元;向刘特佐和陈金龙追讨4100万美元、3亿9700万美元、6亿零800万美元和19亿美元;向刘特佐及刘福平追讨3亿2500万美元。
全球多元化投资有限公司向刘福平、刘特佐和陈金龙追讨6亿3000万美元;向刘特佐、刘特升和陈金龙追讨200万美元。
原告也向刘特佐和刘敏宁追讨350万美元、向刘特佐和陈金龙追讨一笔用于购买珠宝的169万5000美元,还向刘特佐、陈金龙、刘福平和刘特升追讨一笔2550万美元的秘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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