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亡羊補牢,不如防患於未然,合理的城市規劃有助於加強城市的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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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應付風災、為城市降溫,許多四季或風災高發區的國家和地區在決定開發某個地方之前會進行微氣候分析,且在審批時會關注此分析結果。
何謂“微氣候分析”?
報道:本刊 葉洢穎
攝影:本報 蔡偉傳、陳世偉
前市議員丁傑隆介紹,所謂的“微氣候分析”是評估當地的氣候環境,包括通風、採光、降雨量;附近有沒有自然河流、溝渠,然後河流的水位,在極端的時候會有多高,乾旱時候如何?
“微氣候也包括附近的自然資源,有無綠肺、樹木?再來是還會評估生物多樣性。”
生物多樣性是指在周遭附近有無一些特殊的動物、魚類,或是受保護動物,若有,該如何照顧和保護?
“或者是說原本這一塊地附近有一條河流,河裡有生物有魚,我怎樣確保這個發展工程不影響到它們的生存或不受汙染?”
另外,還有當地的空氣素質分析以及房子的整體佈局。
“整體佈局”是重中之重,每一棟樓的高度;有無窗口;如果人在樓裡生活,附近有沒有走廊?走廊是否可以銜接到公共交通?
人站在走廊是否覺得熱還是冷?有沒有日照?白天和夜晚的照明如何?整體環境是否安全?
若感覺到熱,便要種樹、植被、遮雨棚降低溫度,也要避免不通風造成的都市熱島效應。
“新加坡、香港的城市經過這樣的分析設計,所以你在公共組屋附近走路,從公共交通站走到公共組屋,你會覺得比較安全、舒適,沒有那麼熱。這其實並不是自然就有的,而是我們城市規劃跟建築師經過很多分析的產物。”
發展商轉嫁成本給政府
隨後,他出示一張照片輔助講解道,這兩棟樓並排的公寓必然會有部分房子的通風、採光被犧牲,又有部分房子的風特別大、特別曬,這顯然沒有經過微氣候分析。
儘管公共交通漸漸完善,為什麼有車一族仍不願走路到車站乘搭公共交通?原因無他,時而太陽曝曬時而瓢潑大雨,住宅與車站之間沒有遮蔽處,大大減低民眾的意願。
他嘆道,種植、修建公共區域的植物是市政局的責任,假設樹木倒塌造成財物損失,要由市議會理賠,於是為了節省預算,與其經常維護,不如一勞永逸,乾脆砍光樹木。
“對他們來講是乾淨了,但是對整個環境來講,環境溫度一定會增加。”
另外,他認為政府可以設置一項條款,批准開發項目前,要求發展商必須符合設計準則如通風采光、銜接到公共交通車站的走廊、固定的公園、防洪池,尤其是大型發展商,必須保留自然湖泊或人造蓄水池。
“平日能打造成休閒公園,當大雨或強降雨時,這些湖泊、蓄水池可暫時將雨水儲存起來。”
而現在的發展商只是建造房子,將水排到附近的大溝渠,至於排水量大不大、速度快不快,則完全不在他們考慮範圍以內。
“問題在於原本這塊地可用來蓄水,但是政府批准發展商建造屋子,建完屋子後又把水排到大溝渠,大溝渠負荷不了,最後造成淹水或需要拓寬溝渠,就又變成政府的成本。”
無論是城市規劃、地景(也可稱為景觀)、建築、工程,至今的技術可以解決許多問題,那為何同樣的技術通用於世界各地,但每個地區的發展程度卻各有不同?
無外乎政治的意願和因素:
(一)領導人的判斷
(二)資源的分配和預算,並且是否善用
(三)即便有預算,是否有效去處理好?
這是他在學校裡所學,再經過政府體制和私人企業實踐後得出的經驗。
法律要與時俱進,垃圾管理得當
綠色和平高級項目經理鄧曉璇提到,氣候變化是人類活動導致的,雖然發起工業革命的發達國家需負很大的責任,但是作為小國的我們,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保護人民的權益。
除了城市規劃,司法改革也很重要。
她說,該組織要求政府制定一條氣候變化法令,讓各個部門在一個明確的法律框架裡進行減排、減碳等工作。
“他們建一座建築物說要減少碳排放量,可是背後沒有相關計算法;國家的目標又是什麼?每一個領域的目標是什麼?規定、處罰要詳細列出來。”
她強調,法律應該要與時俱進,因為已經跟不上如今的氣候變化速度。
“近幾年很多次水災,都是在短短几小時內下了一個月或兩個月的雨,但很多法律還停留在70年代、殖民時期。即便是最近修正的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也不是為了氣候變遷,只是提高罰款來管制汙染,而非針對生產鏈、商業模式、垃圾管理等等問題。”
她指出,在全球其他國家會要求廠家回收自己產品的垃圾,我們曾經也是如此。回想一下我們童年時,用玻璃瓶喝完飲料後,玻璃瓶就還給店家,店家收集起來再交還給廠家,但這種模式並沒有大規模地推廣和延續,反而以塑料瓶和鋁罐取而代之。
鋁罐的材質決定了它的回收價值,因此“汙染大軍”少見其蹤影,不可降解的塑料瓶、塑料袋成了堵塞溝渠的“主力軍”。
欸,現在許多商場或住宅區不也設置垃圾分類嗎?塑料不就是可回收的垃圾之一嗎?
她嘆道,實際上多數塑料回收廠只回收1號、2號塑料瓶,一些回收廠回收5號塑料瓶,除卻一線至三線城市,其餘地方均沒有回收機制。
“為什麼塑料會變成全球危機?因為你以為已經回收了的塑料,其實只能循環一至兩次,最後還是無可避免變成垃圾,無法進入循環經濟 (Circular economy)。所以我們希望能減產,2040年減少75%。雨量已經這麼多了,可以一天內下兩個月的雨,我們還在用這些東西去堵塞水溝、河流?而你完全不做任何東西,你還要讓它繼續生產?”
然而,塑料廠與石化公司有著千絲萬縷的利益關係,我國更有逾1300家塑料廠,政府對於塑料減產的態度曖昧不明。
“全球承諾協談全面的塑料公約,一百七十多個國家一起講要怎樣減少塑料生產,可是我國的政府代表,他們不贊成減少生產,他們只是說要怎樣拿出塑料裡面有毒的物質。”
垃圾阻排水,不亂丟垃圾就是幫忙
若你習慣在社交媒體上閱讀新聞,我想可能曾看到過兩則類似的新聞:滂沱大雨造成閃電水災,外賣員、交警冒雨清理溝渠的垃圾以加速排水。
垃圾處理不當導致溝渠堵塞是常態,尋常時候可能影響不大,可是當極端氣候帶來大量的雨水時,其危害顯而易見。原本的溝渠可能勉強負荷,但人們隨手丟棄的垃圾流到溝渠,其中塑料垃圾佔比最大,讓本就不寬裕的排水量雪上加霜。
無論是從城市規劃、法律的推動,似乎已經超出我們平民百姓的能力範圍,但是儘量不使用塑料製品,且將垃圾丟到垃圾桶裡,其實只是舉手之勞,我們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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