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總檢察署駁回玻璃市前州務大臣拿督斯里阿茲蘭,尋求檢討他所面對的合共10項虛假申報和洗黑錢控狀所提呈的陳情書。
主控官諾拉麗絲副檢察司告訴地庭法官阿祖拉,總檢察署已駁回辯方在去年11月9日提呈的陳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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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拉麗絲今天在案件過堂時說:“已安排在今天告知陳情書的結果,謹此告知法庭,(控方)已收到上述陳情書,並向總檢察署彙報,但它被駁回。
她補充,陳情書是在去年11月20日駁回。
“法庭此前已擇定審訊日期從今年7月18日開始和其他數個日期。”
法庭隨後擇定此案於6月14日過堂,以讓雙方更新文件和證人書面證詞。
阿祖拉在去年11月10日擇定本案於2024年7月18和19日、8月1和2日,以及8月19至23日審訊,為期9天。
現年65歲的阿茲蘭在2023年4月10日被控上加央地庭,面對5項虛報海外度假便利逾118萬令吉的控狀,惟他不認罪。
他被指於2013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間,在玻州議會大廈玻州政府秘書辦公室犯罪,牴觸2009年大馬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8條文。
同年4月12日,被告在隆市地庭不承認5項收取106萬令吉非法活動收益的控狀。
阿茲蘭也是賓冬區前州議員,他被指於2014年2月19日至2017年12月期間,在吉隆坡端姑阿都拉曼路馬來亞銀行分行、布城聯昌銀行分行和隆市一家酒店犯罪,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第4(1)(b)條文。
阿祖拉在去年6月9日批准兩案聯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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