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3日訊)大馬民航管理局(CAAM)指出,在檢討現有民航條例期間,外國註冊的私人飛機或不允許出租。
《新海峽時報》報道,根據民航局向飛機業主和運營商發出的信函指出,(當局)將對外國註冊的飛機展開檢查,以確保遵守當地條規。
ADVERTISEMENT
信函闡明,所有外國註冊的飛機獲准運作,但在等待民航條例的擬議修正期間不能出租。
正檢討2016年民航條例
報道說,大馬民航局正檢討2016年民航條例第147條文,而這不僅會影響外國註冊的飛機,也會影響在本地註冊的通用航空飛機。
“這項審查是為了確保降低安全風險並有效實施。它還包括引入一些其他規定,為業者及利益相關者提供持續營運的選擇。”
第147條文規定,在外國註冊的飛機,其機主或操控員可在馬來西亞進行任何一般飛行操作,飛行時間最長為6個月。經監管機構批准,可延長期限。
此外,大馬民航局也將展開更多的突擊檢查和監督。
“這個緩衝期將於7月26日結束。”
另一方面,交通部長陸兆福今日以還沒有接任任何消息為由,拒絕就有關報道及作出回應。
去年2美註冊飛機墜機
據報道,民航局是在雪蘭莪沙亞南艾美娜城附近牙直利大道(GCE)發生墜機事故後,發出上述信函。
這起於去年8月發生的的事故導致10人喪命,墜落的飛機是美國註冊編號為N28JV的Beechcraft Model 390私人噴射機。
此外,2022年9月一架在美國註冊的EC120B直升機,在一名持有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飛行執照的飛行員操作下,在美羅墜毀,導致飛行員死亡。在這起事故後,交通部航空事故調查局(AAIB)建議大馬民航局調查在馬持有FAA執照者培訓方面的監管及缺陷。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