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沙鲁丁昨日表示将会传召部落客拉惹柏特拉录供,但拉惹柏特拉说,大马和英国没有双边引渡条约,因此大马政府要从英国引渡他回国助查“迪拜行动”一案都只是徒劳。
备受争议的拉惹柏特拉过去15年来都住在英国,他昨日针对警方将传召他录供一事发布题为“从英国引渡:让我给总警长和总检察长上一课”的Youtube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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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来协助他们,或许能节省他们研究或调查的时间,以便能直接决定接下来要采取什么行动。”
他指出,大马当局知道他在曼彻斯特的住址,可以尝试寻求英国当局的协助以便引渡他回国,但是基于大马和英国没有引渡条约,所以这些努力将会是徒劳。
拉惹柏特拉解释,若要从英国引渡某人回国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必须证明有双重犯罪的元素,即声称在大马犯下的罪行,在英国当地也是违法,而大马政府若要引渡他,须先得到英国的庭令。
“煽动和诽谤是我被传召的原因,但是自2010年1月1日起,这两项在英国已不再构成犯罪,我不认为他们能够申请到庭令来逮捕我。”
他表示,英国内政部也必须同意有关逮捕是合理的。
“我说在最新的迪拜行动中,首相和政府将被推翻,那又怎样?在这里(英国),每天都有人谈论英国首相苏纳克将被推翻。”
拉惹柏特拉说,这些言论受到言论自由法令的保护,在英国并不构成犯罪,因此大马政府无法逮捕他。
他透露,在过去的15年内,他曾多次在全球的大马大使馆或最高专员署录供,每次都由大马政府付费,因此若政府承担此次的费用,他也愿意到任何大使馆或最高专员署针对迪拜行动一案录供。
“可以在曼谷或任何地方录供。根据过去的安排,先为我一周的酒店和旅费给我5万令吉,或者更多。
“在新加坡,我通常住在文华东方酒店,在曼谷则是凯宾斯基(Kempinski)酒店。”
另外,拉惹柏特拉说,国际刑警组织至今都没有对他发出红色通缉令;任何人都可到该组织的官网查看。
他还表示,就连涉及一马发展公司计划(1MDB)丑闻的刘特佐也不在该名单上。
“涉及刘特佐的案件已经持续10年,(前首相)纳吉都已被监禁,却还未对刘特佐发出红色通缉令。”
拉惹柏特拉促请总警长和总检察长解释此事,并声称如果后两者需要,他可以分享刘特佐正在藏匿的国家与联系等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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