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16日綜合電)中國媒體報道,郭鶴年屬下中國公司被指控為合同詐騙罪的幫助犯後,已否認這項指控。
ADVERTISEMENT
金龍魚日前發佈公告稱,其下屬子公司益海(廣州)糧油工業有限公司上週四(11日)收到淮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
根據《起訴書》,廣州益海、原廣州益海總經理柳德剛配合雲南惠嘉進出口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張利華等人實施合同詐騙犯罪,亦構成合同詐騙罪的幫助犯。
不過,廣州益海並不認同《起訴書》認定的事實和指控的罪名。
廣州益海表示,三方合作中的所有交易行為均符合正常的交易慣例及合同約定,從雲南惠嘉購買棕櫚油已經依約支付了全部價款,交易價格均為合理的市場價格,也沒有獲得任何不當利益,更未參與對安徽華文的詐騙行為。
廣州益海已委託辯護律師全面查閱案卷材料,並徵詢了國內權威刑法專家意見,辯護律師和專家均認為,廣州益海不構成單位犯罪。
根據《起訴書》,2008年到2014年期間,廣州益海作為中轉倉儲方,與安徽華文國際經貿股份有限公司和雲南惠嘉進出口有限公司簽訂《中轉協議書》,負責儲存安徽華文代理雲南惠嘉進口的棕櫚油。
雲南惠嘉負責人張利華通過向時任安徽華文董事長王民、時任安徽華文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王小虎行賄,促使二人同意將約定的“先款後貨”交易模式變更為“先貨後款”。
此後張利華違背與王民的約定,嚴重超出額度獲取貨權,同時使用偽造的《對賬函》等多種手段掩蓋儲存在廣州益海等倉儲單位的棕櫚油已被銷售的事實。
2012年3月到2014年12月底,張利華向時任安徽華文棕櫚油業務員韓琦行賄,由韓琦配合雲南惠嘉員工使用偽造的貨權轉讓通知書取得貨權,同時由雲南惠嘉員工將蓋有私刻廣州益海等倉儲單位印章的《對賬函》提供給韓琦,由韓琦提供給安徽華文財務部門,使安徽華文賬面上棕櫚油數量與《對賬函》上倉儲數量一致。
《起訴書》顯示,廣州益海工作人員喻平及柳德剛接受張利華等人的行賄,在雲南惠嘉使用偽造貨權轉讓通知書獲取貨權、應對安徽華文現場核庫、從雲南惠嘉購買涉案棕櫚油過程中提供了幫助。
檢察機關據此認為,雲南惠嘉先行提走貨物後,未足額向安徽華文支付款項,造成安徽華文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32億3000萬元,間接損失20億1500萬元,其中因廣州益海、柳德剛配合實施犯罪造成安徽華文直接經濟損失18億8100萬元,間接損失11億6700萬元。
根據《起訴書》,雲南惠嘉、張利華以及雲南惠嘉員工因此構成合同詐騙罪。廣州益海、柳德剛配合雲南惠嘉、張利華等人實施合同詐騙犯罪,亦構成合同詐騙罪的幫助犯。
檢察機關同時認為張利華於2009年至2013年期間向柳德剛行賄,柳德剛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