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6日訊)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在消費者指控一份黃姜炸雞要價20令吉後,已對浮羅交怡珍南區的一家餐館發出了商品信息驗證通知(NPMB)。
吉打內貿部主任阿芬迪拉吉尼向馬新社表示,商家必須解釋這個價格是合理的,包括列出相關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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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通知是根據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第21條文於15日發出的,而有關商家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提交關於餐點準備的信息。
“內貿部在社交媒體上發現了一則有關位於浮羅交怡珍南的一家商店的投訴。”
“執法人員隨後在相關地點進行了調查,並已與商店業主會面…而在商店內進行了徹底的檢查後,發現店家確實有為顧客提供菜單。”
“黃姜炸雞的價格的確是20令吉…店家已標示了價格。”
“基本上,我們認為這並沒有違反法律,但還是向商家發出了NPMB通知,商家必須證明食物的價值或成本與價格相符。”
阿芬迪拉吉尼也補充說,消費者應始終檢查價格,並指出1999年消費人保護法令賦予消費者在下訂單之前獲取有關某些物品,包括食品的信息的權利。
此前,浮羅交怡當地居民哈達在“LANGKAWI SANA SINI”臉書專頁上發帖,控訴某家位於珍南區的餐館收費離譜,指出一人份的黃姜炸雞、一碗白飯以及一杯冰水就要價24令吉,讓她大表不滿。
“難怪外人都說浮羅交怡物價昂貴,這樣的價格你們覺得值得嗎?一碗白飯3令吉、一人份的薑黃炸雞20令吉、一杯冰水1令吉,整整花了我24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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