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6日讯)宪法专家认为,尽管网飞(Netflix)播放的《逃亡者》被指干预进行中的法庭案件及藐视法庭,也无须禁播该纪录片。
根据《星报》报道,宪法专家拿督赛沙林教授说,虽然该纪录片可能与审讯中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件有关,但是没有证据表明该纪录片会构成藐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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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关于藐视法庭的规则是在马来西亚仍有陪审团制度的时代制定的,但陪审团制度已于1995年废除。
“当时,公众担任的陪审团成员可能会受到他们听到的评论影响,但那些陪审团审判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如今,审判法官经过培训,智力和情感都很成熟,并且是公正的,他们根据法律和可证据的证据做出决定,不论风向如何。”
“虽然我同意这个节目可能与审讯中的案件有关,但我不同意它藐视法庭,不应该禁播,因为我们的法官在做决定时不会受到影响。”
赛沙林说,考虑到1MDB案已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报道了约10年,因此禁播这样的纪录片是不明智的,并认为国家应该对司法体系保持信任。
对于纪录片可能被认为诽谤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他说,“诽谤”和“贬低”是有区别。
“如果你看到有个矮个子,然后你叫他‘矮个子’,那不是诽谤,那是侮辱。虽然这是不正当的,但不是犯罪。”
“区别在于,如果你把某人描绘得很糟糕,但这是事实,那就是贬低的。”
“因此,如果纳吉的律师认为这是诽谤,他们应该将其带到法庭上,看看法庭是否会发布对纪录片的禁令。”
“然而,禁令能执行吗?网飞是国际流媒体平台,这将是一个挑战,因为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3(3)条文阐明,不允许对互联网实施审查。
“这是信息时代。你怎么可能阻止信息传达给法官、律师、检察官和公众呢?”
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教授尼克艾哈迈德教授表示,与其公开提出关于藐视法庭的论点,不如把此事交由法院决定。
他说,由于关于藐视法庭的争论可能双方都有,所以必须由一个中立方做出决定。
“而那个(中立方)就是法庭。首先,‘法庭藐视’一词意味着事情已经在法庭上了,任何报道或显示的事情都可能影响法官的判断。
“任何人都可以说某事是藐视法庭或不是。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在纪录片中分享的信息都是公开的,并来自早前的审判,所以答辩方能以此作为反驳藐视法庭的论点。”。
这部长达98分钟的纪录片《逃亡者》于去年10月19日首次在马来西亚影院上映,于今年1月5日在网飞上线。
该纪录片突显潜逃的大马金融家刘特佐与备受争议的1MDB案件的往来,并访问了纳吉和首相拿督斯里安华。
纳吉的律师要求网飞把该纪录片下架,声称该节目在纳吉的1MDB案件仍在审讯的背景下播出是诽谤、偏袒、藐视法庭和带有冒犯性质的。
安华表示,政府将研究上述要求。
捍卫自由律师团则认为,若政府要求禁播该纪录片,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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