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6日讯)马来西亚稳定与问责(SAMA)行动否认制定《固定国会任期法令》(FTPA)是在否决联邦宪法中予国家元首同意解散国会的自由裁量权,强调该法令只是限制首相寻求王室提前解散国会的做法,将这项权力与占三分之二多数支持的国会议员分享。
SAMA今日发表16道有关固定国会任期法令的常见问题,其中针对会损害联邦宪法第40(2)(b)和第43(4)条款中有关君主的权力问题,SAMA强调绝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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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PA并不影响联邦宪法第40(2)(b)条款,即国家元首可以酌情决定拒绝解散国会的请求。
“认为国家元首会在FTPA下失去自由裁量权是基于错误的假设,即认为大马的FTPA必须是英国FTPA的复制品,但英国是在完全不同的宪法背景下所制定,他们没有成文的宪法,自1834年开始,英国君主就一直凌驾于政治之上。”
不会否决议员自由选择权利
另外,SAMA也强调落实FTPA不会否决议员们自由选择的权利,因FTPA将以国会下议院议会常规中的信任投票为优先。
“这优先将加强议员们罢免政府的集体权利。签署法定声明(SD)并非选择自由,签署SD是在拒绝选民的期待,联邦宪法规定国会议员必须在国会下议院中投票。”
针对FTPA是否将人为地维护一个疲弱或不受欢迎的政府?SAMA表示,基于FTPA是一信任投票为优先,因此疲弱且不受欢迎的政府很容易就被推翻。
消除SD的使用和滥用
“FTPA只是消除了法定声明的使用和滥用,从而保护政府免受被不间断的政治投机和骚扰给干预。”
SAMA表示,解散政府职能是在下议院以透明的方式进行,不能是通过任何保密的过程来完成,如计算所掌握的SD。
针对FTPA不允许在必要时提前解散国会,这是反民主的做法,SAMA指出这是对该法令的常见误解。
“这出现在那些看到‘固定任期’却没有研究细节的人身上。无论是英国的FTPA或SAMA提议的FTPA都允许提前解散国会。两者都允许在失去多数支持或三分之二多少议员支持的情况先提前解散国会。
与三分二多数分享提前解散权力
“这意味着首相不再垄断寻求王室提前解散的权力,而是必须与三分之二多数的议员分享这项权力。为何我们要把民主等同于首相的统治?”
另外,SAMA否认提出制定FTPA是基于今日闹得沸沸扬扬的“迪拜行动”,强调这个想法是在2020年的“喜来登行动”后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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