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講到頗有爭議的澳洲倫理哲學家彼得·辛格其關於非人類動物權益與地位的論點。他認為感受痛苦和/或享受快樂或幸福的能力是考慮一個生命個體的權利的至要特徵。簡言之,惟有感受性(sentience)才是關懷他者利益的合理正當的劃界,智力或理性則是武斷專橫的劃界,因為這些特性並沒有比其他特性,例如膚色,來得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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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些人會噗哧笑出來說,動物哪有什麼感知能力?網絡上流傳一則影片——2015年荷蘭動物學家Jan Van Hooff教授去動物園探訪老朋友“瑪瑪”。瑪瑪是個老年黑猩猩,當時已病入膏肓,拒絕吃喝。當她意識到老朋友到訪時,臉部表情展現驚人的變化,宛如人類見到故友般露齒而笑……(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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