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訊)繼電費調漲後,如今也輪到水費調漲!
國家水務委員會(SPAN)宣佈,從2月1日開始,在大馬半島和納閩聯邦直轄區每月用水量高達20立方米(m3)的家庭用戶,將面臨每月水費調漲介於1令吉60仙至8令吉的幅度,或每日調漲5仙至27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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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水供和汙水處理運營商之前將涵蓋電費附加費在內所制定的水費,將會轉嫁給所有的消費人,包括非家庭用戶、特別用戶及排汙服務用戶,若每月用水量高達20立方米,他們將面對每月水費調漲40仙至2令吉,或每日調漲1仙至7仙的幅度。
該委會指出,內閣是於去年12月13日作出上述決定。
SPAN執照和費率組主任依茲安在一項媒體彙報會上指出,根據該委會的數據顯示,大約47%的家庭用戶用水量達到20立方米。
她表示,正因如此,該委會也沿用這項數據,並將調漲幅度規定在這個範圍內。
依茲安說,水供運營商如今面對各種問題,包括經過處理的水質不符合標準、大量無益水(NRW)、水管殘舊而需要更換、濾水站超出負荷。
她指出,水供運營商的營運開銷年均增長3.6%,若與電費複合年均增長率(CAGR)的10%相比,水費僅僅為2%。有鑑於此,現有的水費無法反映實際的水源成本。
另一方面,SPAN在常見問題中解答說,每個州屬的水費制度不一樣,因為水供運營商所提供的服務成本和基礎設施發展的需求不相同。
該委會表示,各州屬水供運營商先前所承擔的債務也不同。
SPAN指出,調漲水費的目的是為了提升水供服務水平,包括考量到淨水供應成本,即用於基礎設施開發的營運支出(OPEX)和資本支出(CAPEX)逐步增加。
“以足夠的收入來支付營運支出和資本支出,對人民的供水服務來說非常重要。”
該委會指出,赤字的財務狀況會影響水供運營商的日常運作,並導致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無法繼續,從而使到服務品質和水準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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