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7日訊)在大馬半島和納閩聯邦直轄區每月用水量高達20立方米的家庭用戶,每月水費調漲介於1令吉60仙至8令吉,或平均每日5仙至27仙。
根據國家水務委員會的數據,大約47%的家庭用戶用水量達到2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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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每月用水量高達20立方米的非家庭用戶,每月水費將調漲40仙至2令吉,或平均每日1仙至7仙,包括由電力供應商向供水和汙水處理運營商收取的能源附加費。
至於水供和汙水處理運營商之前將涵蓋電費附加費在內所制定的水費,將會轉嫁給所有的消費人,包括非家庭用戶、特別用戶及排汙服務用戶;若每月用水量高達20立方米,每月水費將調漲40仙至2令吉,或平均每日1仙至7仙。
國家水務委員會執照和費率組主任依茲安週二在一項媒體彙報會上指出,內閣是於去年12月13日作出上述議決。
她說,水供運營商如今面對各種問題,包括經過處理的水質不符合標準、大量無益水、水管殘舊而需要更換、濾水站超出負荷。
她指出,水供運營商的營運開銷年均增長3.6%,若與電費複合年均增長率的10%相比,水費僅僅為2%,無法反映實際的水源成本。
20立方米水費為RM24.40
國家水務委員會官員針對《星洲日報》記者的詢問,舉例解說有關用水量達到20立方米所相等的水費。
官員解釋:
20立方米相等於2萬公升。例如,先前的每月水費為每20立方米為20令吉,在最新的調漲幅度下,即平均每立方米調漲22仙,那麼新水費將是24令吉40仙。
計算方式為:22仙(平均每立方米)x 20(每20立方米)= 4令吉40仙
新水費:20令吉+4令吉40仙 = 24令吉40仙
國家水務委員會在常見問題中解答說,每個州屬的水費制度不一樣,因為水供運營商所提供的服務成本和基礎設施發展的需求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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