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訊)天然資源及環境永續部長聶納茲米指出,目前被追蹤的珍奇野生動物網售生意,是以中間人抽傭的概念,通過代發貨(dropship)的方式交易。
他說,網上售賣野生動物涉及有執照賣家、非法捕獵或繁殖的無執照賣家與犯罪集團,作案手法是使用貨到付款(COD)方式、快遞和公共交通“送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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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媒隱私管控 難追蹤
“社交媒體的廣泛使用和嚴格的隱私控制,使得追蹤真正的罪犯變得困難。”
他今日發文告回應某英文報章在本月12日,提及網上珍奇野生動物販賣活動增加的一篇報道時,這麼指出。
修法提高刑罰
他說,天然資源及環境永續部已通過野生動物保護及國家公園局採取各項行動,以解決日益猖獗的網上野生動物售賣活動。
聶納茲米說,這包括強化法律框架,也就是修改2010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增加專門的條文,以及提高刑罰至監禁不超過15年和罰款最高100萬令吉,以作為其中一項防範措施。
他指出,在2008年瀕危物種國際貿易法令下,無證入口和出口野生動物一旦被定罪,個人可被判罰款最高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7年,或兩者兼施,機構組織則可被判罰款最高200萬令吉。
他說,根據野生動物保護局的數據,在2020年至2023年12月期間,一共接到64宗通過各社媒平臺,在網上售賣珍奇野生動物的案件。
他提到,靈長類野生動物,如猴子和狐猴等哺乳動物是交易量最高的物種,一共有215只被販賣,其次是小型哺乳動物和鳥類。
聶納茲米說,根據記錄,在2015至2023年期間,野生動物保護局已就58宗在社媒售賣生動物的案件採取行動,其中的25宗已結案,其餘的還處於調查和提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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