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訊)印尼男子祖奈迪因殺害3名女兒而被判死刑,聯邦法院三司今日駁回被告的上訴申請,並維持他的死刑判決。
這是2023年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847號法令)生效後,聯邦法院首次駁回死刑囚犯的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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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駁回死囚減刑申請
以上訴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達為首的三司一致裁決,由於案件情況不足以讓法院依據新法令而行使自由裁量權,以將死刑改為無期徒刑,因而駁回了祖奈迪的申請。
另兩司為拿督林添鑽和拿督阿布巴卡。
現年67歲的被告祖奈迪是於2002年2月27日晚上8時至翌日下午3時30分,在位於彭亨甘榜杜順的家中殺害了2歲的女兒朱萊卡、9歲的朱萊哈及11歲的朱裡燕蒂,而高庭於2005年4月28日判處他死刑。
被告是於2010年4月12日及2011年2月8日,分別向上訴庭和聯邦法院提出上訴,惟上訴失敗。
根據馬新社報道,祖奈迪不滿妻子決定攜帶其中2名女兒前往馬六甲居住,而對其產生極大的誤會。
祖奈迪聲稱,妻子和女兒與小姨子同住屋簷下,但小姨子卻有意將女兒推入火坑,迫女賣淫。
報道指出,案發當天,當妻子回到家裡時發現前門上鎖,而撥電給女兒也無人接聽。
接著,妻子從後門進入房子,卻看到祖奈迪口吐白沫地躺在廚房內,而3個女兒更是躺在客廳裡一動也不動。
報道說,祖奈迪的律師山德拉瑟伽蘭向法庭申請將死刑改為35年的無期徒刑,並聲稱被告為其過錯後悔莫及,盼法庭能給予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不過,副檢察司莫哈末安裡佐哈利敦促法庭維持死刑判決,並表示孩子們都是被尼龍繩所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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