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易華仁一共面對27項控狀,包括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指他把5700元(新元,下同,約2萬令吉)的商務艙機票費用退還給新加坡賽車公司。他目前獲准以80萬元保釋在外。
易華仁今早在國家法院被控27項控狀,包括兩項牴觸防止貪汙法令、24項刑事法典第165條條文下的公務員不得接收貴重物品或禮物,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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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他被指在2023年5月25日,將一筆5700元歸還給新加坡賽車公司(Singapore GP)。這是他在2022年12月11日,從新加坡賽車公司取得從卡達爾首都多哈飛回新加坡的商務艙機票費用,企圖掩蓋他索賄的證據,因此涉嫌妨礙司法公正。
易華仁早前被捕後,當局批准他以80萬元保釋在外。
他今早面控後,法官沒有提高他的保釋金,允許他繼續以80萬元保外候審,案展3月1日進行審前會議。
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若成立,他將面對最長7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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