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新加坡交通部前部長易華仁被控27項貪汙、索取利益和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涉案總額超過38萬4000元(新元,下同)。
貪汙調查局發表文告說,易華仁面對的其中兩項控狀是牴觸《防止貪汙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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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他在2022年9月和12月,向酒店與地產大亨王明星索取總值超過16萬元的利益,以協助王明星獲取新加坡賽車公司(Singapore GP)和新加坡旅遊局的合約。
另外24項控狀指身為公職人員的易華仁在2015年11月到2021年12月,向王明星索取總值約為21萬8000元的貴重物品,牴觸了刑事法典中《公務員不得接受貴重物品或禮物》的條文。
此外,易華仁也面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
貪汙調查局表示,新加坡對貪汙採取零容忍態度,任何人犯下貪汙罪行,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高達10萬元,或監禁長達7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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