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控方反对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努西的律师团,寻求展延其当事人在士拉央地庭的煽动案审讯所提出的申请。
沙努西被指发表的煽动言论涉及委任雪州州务大臣和组建团结政府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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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拿督马斯里副检察司今日在案件过堂时告诉法官诺拉吉雅,辩方在1月11日入禀申请通知,以寻求将本案移交至沙亚南高庭审理,但这不是一项值得考虑的理由,以展延在本庭的审讯。
指沙努西故意拖延审讯
“在本案临近审讯日才在最后一分钟入禀申请通知,显示被告(沙努西)是故意要拖延审讯,因为所有的审讯日期都是由双方在本庭商定。
“被告是在去年7月18日被控上法庭,所以辩方有6个月的时间来入禀上述的申请通知。
“控方也已在去年10月4日提交与案件有关的文件予辩方,所提供的文件也不多,只有11份,涉及吉打大臣的案件确实是受到举国关注。”
18及19日审讯获准展延
法庭早前批准沙努西的申请,以展延原定今明两天的审讯,理由是他需出国办理公务。其他审讯日分别是2月5、8、9、12、13、15、16、19和22日,以及3月11、15和18日。
较早前,沙努西律师阿旺要求法庭取消2月5日的审讯,以等待高庭对移交案件的申请,做出裁决。
“申请通知是在1月11日入禀,已密封盖章的副本则是在1月15日提交总检察署。如果申请获批,但却又未展延在地庭的审讯,那就要重新传召已传召的证人(在高庭供证),这会显得突兀。”
他指出,辩方是在研究控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后,提出移交案件的申请。
“这与文件的多寡无关,而是每一份文件在审讯所带来的影响,其中包括雪州苏丹的御词文件。这项申请并非是小事、琐碎,或基于薄弱的理由,而是触及刑事案申请中的公正原则。”
沙努西所面对的两项控状指出,他于2023年7月11日晚上11时在鹅唛县士拉央珍珠花园发表煽动言论,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根据同法令第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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