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18日讯)沙亚南推事宣判,国内首宗跟踪骚扰案被告莫哈末沙菲克罪名不成立,获得无罪释放,但被勒令立即送往霹雳乌鲁近打幸福医院,即红毛丹精神病院治疗。
根据《马新社》报道,承审推事莎莎戴安娜昨日宣读判词指出,38岁被告是在精神不正常,且没有意识到其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84项条文(心智不健全犯案)的违法情况下,作出对阿卡希雅的刑事骚扰和跟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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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法庭是在考量了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即被告确实对31岁原告受害人女摄影师阿卡希雅,做出了种种骚扰行为,包括于去年7月通过社媒推特这么做,而做出上述判决。
因此,法庭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47项条文,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获释;继而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8项条文,谕令把被告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莎莎说,法庭也会根据法律赋权,向雪州苏丹沙拉弗丁殿下禀报判决。
被告莫哈末沙菲克是国内首名在刑事法典第507A(1)条文(跟踪骚扰)下被控的人士,罪成将面对最高3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刑罚。
医生:被告患精神分裂症
乌鲁近打幸福医院精神专科医生伊恩劳埃德告诉法庭,根据对被告的精神诊断,证实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
“当被告犯案时,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的,也不知道自己犯了法,因为他正处于神智不清状态。他处于一种精神错乱情况,面对许多错觉和幻觉产生,最明显是在感情方面出现错乱,即俗称的‘色情狂’。”
他指出,被告的精神错乱始于8年前,并在一段时间内达致巅峰。基于脑袋产生错觉,让被告把全副心思都放在受害人身上,甚至把要知道受害人的每日生活行为,包括私生活和工作等,当成自己的“职责”。
他表示,身为一名平面设计师的被告,自认和受害人的关系处于一种“浪漫”形式,但其实被告只是单恋。
受害人:感觉随时会被杀死
与此同时,原告旁听律师杰森魏在庭上读出受害人影响陈述书时指出,自当事人打从23岁时,就不断遭受被告的种种骚扰,包括开设超过30个社媒账号对她疲劳轰炸。
他指出,基于被告对受害人展开的不间断骚扰,导致原告长达8年的时间失去朋友,因为她不敢正常与人社交、不敢在社媒留言和贴文、也不敢在社媒上传作品做宣传。
“他(被告)散尽钱财去到全世界,在英国用了好几个月时间就为了找到我,而且很聪明避开被英国执法机关发现。
“在过去8年,我感到绝望、流干了多少泪。我觉得自己随时会被杀死,因为我知道他一直在找我,且不管我说了什么也没有用,更不管我已经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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