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跳槽的議員更喜歡使用法定聲明,因為如果計劃成功,他們可以享受成果,但如果失敗,他們可以否認參與推翻政府的行動。
我敢說,人民已經厭倦了這個那個行動,厭倦了這種以捷徑推翻政府的行動。人們並不對政府抱有狂熱,而是堅持這樣的原則:解散或推翻政府的決定是人民通過投票行使的權利。意即,是人民選出的政府,不是走後門或穿過亞答屋頂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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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不斷聽到,那些想不等待選舉就上臺的人正在計劃採取各種行動。試圖奪權的行動以政客聚集制定計劃的地方命名。因此出現了雅加達、倫敦和迪拜行動。
公正黨巴西古當國會議員哈山卡林對所謂的迪拜行動做出了最好的“反擊”,他挑戰國盟向下議院提出不信任動議,然而國盟沒有做出回應——正如預期的那樣。
就連首相安華本人也向他們提出了同樣的挑戰,如果反對黨想要推翻政府的話。事實上,根據通訊部長法米的說法,首相已經兩度“開放空間”來面對下議院的不信任動議。
那麼為什麼沒有回應呢?也是伊黨宣傳主任的巴西馬國會議員阿末法德里聲稱不能保證對首相的不信任動議會在下議院進行辯論和投票。
看來他也不相信,不試試怎麼知道。或許是因為他聲稱,此前反對黨提出的許多動議都被下議院議長佐哈里“生生”拒絕。 不過,他沒有舉例或說明動議被否決的原因。
我感興趣的是,他說不信任動議並不是換政府的唯一方法。 沒錯,因為正確的方法是通過選舉,人民的選票具有決定性。不是一群政客相互勾結。
法德里表示大馬史上從未有過通過國會不信任動議換政府的情況。沒錯,因為我國首相的地位通常很穩。
在國盟執政期間,據信反對黨對時任首相慕尤丁提出了不信任動議,但由於國會因冠病緊急狀態而暫停,動議並未發生。
但回顧一下2020年12月4日霹靂州議會發生的事情。在國盟政府中的巫統-國陣針對州務大臣阿末法依沙提呈了信任動議。法依沙未能獲得多數人的支持,因此不得不辭去州務大臣職,而他的政府也垮臺了。
信任動議通常由朋友提出,而不信任動議通常由敵人提出。也許不同但相似。兩者都可以見證一位領導人及其政府的垮臺。
回到國盟不願向下議院提出不信任投票的問題。安華表示,反對黨沒有實力提出不信任動議。因此,他表示,諸如法定聲明的存在或迪拜行動等努力“只是反對黨所玩弄的政治伎倆”。
各種“行動”的“關鍵”不僅僅是想要推翻安華政府,而是像喜來登行動一樣,它是關於收集法定聲明並提交王宮。法定聲明的“陰暗性質”或模糊性使得反對黨可以吹噓並聲稱他們並沒有實際掌握的支持人數。
法定聲明只是在提供想象,而國會議員們的不信任動議卻無法隱藏,因為他們必須公開表示支持,否則就有可能受到“懲罰”。
換句話說,想要跳槽的議員更喜歡使用法定聲明,因為如果計劃成功,他們可以享受成果,但如果失敗,他們可以否認參與推翻政府的行動。
不管怎樣,副首相阿末扎希在1月13日建議提出一項特別法案,以防止組成政府的聯盟或任何主導政黨在執政中期被推翻。
“如果政府是基於一個主要政黨的(勝利)或經國家元首御準的主要政黨聯盟而成立的,那麼它必須保留到任期結束。否則我們將經歷之前的事情(選舉之外的政府更迭),這對國家和人民都不好。”
阿末扎希的話或許有一定道理,但卻為反對黨提供了開火的彈藥。伊黨總秘書達基尤丁表示,伊黨想知道為什麼安華一再聲稱他的政府獲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支持,而扎希卻要提出這項建議。
達基尤丁問道:“阿末扎希是不相信這個說法,還是他不顧一切地想繼續掌權?” 達基尤丁清楚表明,阿末扎希的提議就像渴望得到一個得不到的東西。
但許多活躍分子支持扎希的提議。其中包括支持政府改革的組織——馬來西亞穩定與問責行動(Projek SAMA)表示,選舉日曆不僅是印尼和臺灣等總統制和半總統制民主國家∕地區的一個特點,而且在挪威、瑞典和澳洲等議會民主國家也越來越受歡迎。
根據SAMA行動組織,固定國會任期法令(FTPA)應釐清對首相“失去信任”的含義。它表示,政府必須完成5年任期,除非首相失去議會的信任,或者三分之二或更多議員通過解散動議。任何政府的成立或解散都必須通過下議院的信任或不信任動議來完成,國會議員可以在那裡公開投票。
對我來說,這意味著必須採取不信任動議的公開方式,而不是使用有效性尚不確定的法定聲明的隱蔽方式。隨著FTPA的存在,法定聲明所導致的政治不穩定因素可以得到消除,法定聲明的瘋狂也將結束。安華會在3月的國會會議上提出它嗎?或者也許是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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