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纳吉辩护律师仍尝试通过陈情,让纳吉的洗黑钱指控可以无罪获释,或是获释不等于无罪(DNAA)。
高庭今日也择定上述案件的审讯日期为9月17日至19日、23日及24日,案件管理日期为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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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原定今日裁决纳吉针对SRC国际公司案2700万令吉洗黑钱指控的陈情,在主控官阿末阿克南要求下,再行延后作出决断。
主控官阿斯鲁夫副检察司今日向承审高庭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说,总检察署至今还无法针对Shafee & Co律师楼提交的陈情信作出决定。
科林劳伦斯询问,那么是否可以当作是已经拒绝了(陈情信)?
主控官:总检长对陈情书未有决定
阿斯鲁夫连忙说不是,而是他要求给予更多时间让总检察署去决定此事。
换言之,总检察署目前给予宽限期至9月17日开庭时,针对是否接纳纳吉的陈情信作出决定。
纳吉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说:“我们从总检察署难以对陈情信作出决定,可以看出控方的提控是毫无根据的。”
“因此我们要求法庭能够判决纳吉相关洗黑钱指控能够无罪获释。”
他表示,不同意法庭在上述陈情结果出来前,继续审讯环节,因为这对其当事人不公平。
他指出,他只祈求的两个替代结果是,有关陈情信可以为纳吉带来无罪释放,如果是获释不等于无罪(DNAA)也是可以接受。
科林劳伦斯表示,不论上述陈情结果如何,他需要先行择定审讯日期,因为有关案件已经拖延太久。
纳吉通过其代表律师楼Shafee & Co于去年8月2日向总检察署提交陈情信,要求撤销3项总额2700万令吉的洗黑钱指控,而相关资金与SRC国际公司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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