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一名學院前行政助理被控在4年前販賣一名13個月大男嬰,並偽造文件為男嬰報生的罪名成立,今日被地庭判處5年的監禁和罰款9萬令吉。
法官雅祖拉在裁定40歲的努魯費佔的辯護,未能對檢方的提控提出合理懷疑後做出了這項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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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祖拉在宣讀簡短判決時表示,嬰兒的親生母親和證人之間發生了擁有權轉移,違反了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14條。
法官:不採納未用錢助生母說法
“被告辯稱轉移嬰兒的擁有權是為了幫助生母,而且轉移不涉及金錢,但這只是否認。
“被告否認他不知道信封內裝有嬰兒出生登記假文件,這也是一種純粹的否認。”
努魯被控於2020年11月5日下午5時在舊巴生路的蒂沙花園醫院犯下罪行,最高刑期為最少3年監禁或最多20年監禁和罰款。
第二項指控是,被告被控於2020年11月上午10時30分,使用假文件為嬰兒報生,在刑事法典第471條文下被控,最高刑罰為7年徒刑和罰款。
法庭因拐賣嬰兒罪判處他5年監禁及罰款8萬令吉或24個月監禁,而第二項罪名努魯則被判處1年監禁及罰款1萬令吉或入獄3個月。
兩項判決將今日起同時執行。
不過,法庭批准被告暫緩執行刑罰以待向高庭提出上訴,但拒絕暫緩支付罰款,並命令即日支付。
此案自2022年9月1日審理開始,共傳召了13名控方證人和1名辯方證人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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