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9日訊)一名男子因與其14歲女兒亂倫,被控2項亂倫罪名成立並被判50年監禁,上訴庭今日裁定,維持這項判決。
由上訴庭法官拿督瓦澤爾阿蘭和拿督阿茲米阿里芬,以及高庭法官拿督諾丁巴達魯丁組成的上訴庭三司,今天駁回被告針對監禁判決所提出的上訴申請,被告在其上訴申請中申請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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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準減至10鞭
不過,上訴庭三司批准被告針對鞭笞刑罰所提出的減刑申請,並裁定被告原本20下的鞭笞刑罰獲減少至10下。
法官瓦澤爾阿蘭表示,考慮到被告與受害者之間的關係,每項罪名被判各25年監禁的判決並不算過重。
他說,被告作為父親應該照顧受害者,而不是讓受害者遭到性侵。
2022年8月19日,地庭裁定被告與女兒亂倫的罪名成立,被告被指在2019年4月8和16日,在位於雪蘭莪巴生的一所房子內與女兒亂倫。被告被判處每項罪名25年監禁和10下鞭笞,刑罰分開執行。
被告隨後向高庭提出上訴,但在2023年3月6日遭到高庭駁回。
農夫性侵女兒案上訴駁回
與此同時,上訴庭三司也裁定另一起類似的案件,即一名農夫因性侵女兒而被判處15年監禁和1下鞭笞的刑罰並不過重。
法官瓦澤爾阿蘭說,儘管這起案件中的受害者是非婚生子,但她仍是被告的親生女兒。
在這起案件中,被告被指在2022年3月24日,在位於吉蘭丹巴西富地的一所房子性侵女兒,他在庭上承認有罪,於2022年4月14日被地庭判處15年監禁和1下鞭笞。
由於被告對監禁刑罰的判決感到不滿,因此被告隨後向高庭提出上訴;高庭是在2023年2月9日駁回這項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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