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為了維持正面投資氛圍,打貪做法是進度火速敏捷,打貪一視同仁,沒寬以待己嚴以治人;馬來西亞不能天生怕輸,就和南岸小國來個打貪競技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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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118”不似好意頭,1月18號頭條新聞,是政治關聯人物被反貪機構和執法組採取制裁行動,掃貪肅貪風潮不但在我國正式掀起千層浪,鄰國新加坡也同步發生原任交通部長涉貪被控並政治裸退的大事件,煞是好看。
在我國,肅貪炸彈引信是2021年10月巴拿馬及潘多拉文件揭露的陳年老帳,反貪會自2022年8月開始審查,然後才在2023年年終採取行動,先是書面查封前財長達因的家族資產,本月18日才證實已對前首相馬哈迪長子米佔錄供,並限定需在通知令日期算起30天內,申報他在我國境內境外持有的一切資產。媒體報道,米佔馬哈迪的案件是與他在1990年代徵購某國企公司有關。
1月18日同一天,達因再次被人揭底,根據媒體引述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文件顯示,截至2020年達因妻子及兩名兒子是開曼群島某註冊公司的信託受益人,持有價值5250萬美元(約1億4600萬令吉),主要是在英美投資房產。
無獨有偶,1月16日投資、貿易與工業部長東姑賽夫魯通過短視頻,回應3年前潘多拉文件提及他在納閩岸外公司(資本投資銀行)擔任董事而須受調查的事項。他澄清,他在 Kenanga集團任職期間擔任有關納閩岸外公司職位,但在2010年6月受委為馬來亞銀行首席執行員後,即已放棄所有與Kenanga集團相關的職位。
東姑賽夫魯同時反問:對他質疑的人,是否要求反貪會調查所有納閩金融機構的董事局成員,間接也指責馬來西亞政府設立納閩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LIBFC),是要鼓勵非法活動?須知,東姑賽夫魯雖於3年前被潘多拉文件提及,至今仍相安無事。
同是1月18日,空穴來風不知何故,反貪會主席阿佔巴基挺身澄清,反貪會並沒在調查現任政府首席秘書莫哈末祖基。相比之下,之前反貪會的確早已證實錄取前首相依斯邁沙比利的口供,以協助調查其掌政期間用於宣傳和推廣政宣的7億令吉資金分配。
可以說,反貪會行動至今多數是對準政治家族,不啻已使政治圈子人心惶惶,只是結局如何尚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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