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1日讯)马来西亚广告制作商总会总会长刘世官表示,国家语文出版局最近针对广告招牌中的名称必须与业者的商业注册名称一致的政策,直接影响了一些公司在招牌中标出投资方的自由度,在广告业内引起了极大的困扰。
他说,这项规定的实施,虽然只在规范广告行业招牌上公司的名称须与商业注册名称一致,却给一些公司造成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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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创意受束缚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需要在广告牌上标示投资方的标志或标语,以突显投资方的身分和贡献。然而,由于语文出版局限制广告牌必须与商业注册保持一致,或者广告标语只能转换成国语或双语,使得广告创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束缚。”
刘世官于昨晚在新山出席柔佛州广告标识公会第16届理事就职典礼与新春晚宴致词时,发表上述谈话。
他指出,这种限制对广告行业来说是一项负担,因为广告创意的自由度受到了一定的削减。
“我们明白,国家语文出版局的初衷规范广告内容,但这也使得一些原本合法、合理的广告创意受到了不必要的限制。这可能导致一些企业在传达讯和表达创意时受阻,影响了广告的创新性和吸引力。”
他说,业者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特别是马来西亚旅游、艺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张庆信能够关注这个问题,并且充当桥樑,让广告行业能够与有关当局进行对话与交流。
盼规范化能达致双赢
他指出,业者们也期待能够与当进行更深入沟通,找到即能促进行业发展,又符合规范要求的双赢解决方案,以平衡行业发展与规范的需求。
昨晚出席晚宴的嘉宾,还包括了代表张庆信出席的马来西亚旅游、文化及艺术部柔佛州分局主任美德琳、柔佛州广告标识公会会长钟明智、柔佛州广告标识公会副会长兼晚宴筹委会主席吕荣源、创会会长郑华安、名誉会长李俊贤、朱金江和深圳国际智慧显示及系统集成展负责人张辉龙。
另一方面,柔佛州广告标识公会会长钟明智受询时指出,他接获许多客户针对广告招牌图纸无法通过国家语文局审批的询问,原因都是因为招牌上使用的名称标识与申请者在大马公司委员会(SSM)注册的名称不一致,或者使用的商标还未进行商标注册。
“这个对刚出来创业的业者造成很大的困扰,因为没有人会刚开始创业就先去注册商标”
他说,近两年业者申请执照更新时,多了一项广告图纸必须先通过国家语文局批准,才能向地方政府申请商业执照的审核,这造成业者们申请更新营业执照的过程中,遇到不少以往不会面对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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