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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26pm 23/01/2024

王家卫

胡歌

繁花

王家卫

胡歌

繁花

范俊奇/​侬好,胡歌

作者: 范俊奇

安静下来的时候,是真的安静。像什么呢?像最深的严冬,夜里静静落下来的雪。听过和他同组拍戏的演员形容,胡歌一走出镜头,整个人就“嘚”的一声,自动把浑身的光芒熄灭了去,然后慢慢的背转身,往灯光照不到的地方走去——于是我想起北京。北京一下雪就变成了北平。北平的雪下得凶,凶得可以把胡同里的喧闹和动静都掩盖下去,而那静,静得连故宫都一眨眼就变成了紫禁城,红墙宫里万重门,那红门远远望过去,出奇的温柔,竟隐隐带着少女的娇羞。我也想起胡歌演的梅长苏,因为患有火寒毒,常年撑着单薄的病躯,在寒冬里抱着炭盆,坐在窗台前,忧患着家国的忧患,而死亡其实离梅庄主很近很近,近得仿佛就在积着厚雪的门外静静地守候,梅庄主一个大意把门打开,死亡也就一脸冷峻地窜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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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胡歌说,出事之后,他发了一个梦,梦见了那位和他一同出车祸然后不幸离世的同事,梦里头,他把对方送到机场,大家没事人一般,说说笑笑的,然后对方转过头来,告诉了他航班的时间,隔天胡歌醒过来,酸酸楚楚的把那梦回味一遍,赫然发现,那航班的时间,其实就是哀悼会的时间——于是胡歌把脸埋进手掌,肩膀抖动得像一只侥幸躲过猎人子弹的雀鹰,原来死亡曾经靠得那么近,近得像是被谁在脸上吹了一口气,甚至那扑面而来的气息,胡歌到现在都还记得清。他记得本来是他坐副驾驶位置的,那同事说,“胡歌你坐到后面来,睡起来舒服点。”那时他们赶完通告,从横店开车回上海,胡歌累得全程都在车上睡瘫了,因此当他终于知道跟他换位子的同事已经因车祸去世的时候,整个人吓呆了,又内疚又自责又伤心,委屈得像个最好的同学突然转校离开了可却又伤心得不敢在老师面前哭出声音来的孩子,原来在生离与死别面前,命运的楼板掀了开来轻轻响动,我们除了用尽气力的伤心,其余的都无能为力。

我突然想起金宇澄谈起《》的时候,回到了江苏黎明里的祖宅,搬了张椅子坐在破败得像个荒园的屋子里望出去,刚好望见一棵娟秀的老树,枝叶晃动得像金线一般,金灿灿的,很是漂亮,金宇澄说,“这是棵野生树,小鸟吃了它的果子,飞到这儿来拉屎就长出来了,江南特有的树。”而人生谁不都是这样呢?不管你长在哪里,到最终落了下来,就好像一张树叶一样,飘走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这道理当然胡歌都懂,胡歌比谁都懂,生命如果不是那么脆弱,我们又何苦那么惊慌焦虑?我记得胡歌说过,人的一生或长或短,都不必太计较,这一生来不及完成的事情,就写进墓志铭吧。而他唯一没有放弃的是,既然活了下来,就把自己活成一个坚毅的、宽容的、赤诚的男人,给未来留下一点什么,而且肩膀不必太宽,担得起人生的波澜也就足够。其实我何尝不是那样?特别抗拒把10年或20年拉过来设定成一个年限来评估自己活出了一些什么。在命运面前,岁月太单薄,10年20年算得了啥,可能明天发生的一件事,就足以把曾经累计下来的一切都崩解了,都改变了——“就好像一根羽毛,风吹过来,它就跟着飘走了”。而胡歌这感慨,不知咋的就和金宇澄说的给对上了,两个不同时代的上海人,在上海饱满的风月当中,不约而同地,一眼看穿每个繁华时代的背后,其实也阴晦,其实也贫乏。

也可能是因为那场车祸吧。胡歌脸上结结实实地缝了一百多针,整张脸差点毁了,之后医生到病房替他上药,拆掉了脸上的纱布,胡歌隐隐发现大家的眼神有异,不是太对劲,于是央父亲把镜子递过来,父亲多番推搪,怎么都不肯,后来胡歌借故要进洗手间,在镜子面前看见自己的脸肿得比原本的大上两倍,显然是大大的破了相,而且肌肉组织很多都移了位,伤得最重的是右眼,肿得根本张不开,几乎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了,可他当时的第一个感觉竟然是如释重负,回过头来对父亲说,“太好了,终于可以不用当偶像了,终于可以不用当演员了。”于是我想,这和金城武是多么的相似啊。明明两个都是天生必须在强灯之下戏耍风流的男人,却偏偏想方设法不把自己当一回事,而且所谓偶像,不外只是光环,不知志向,不是职业,至于帅哥——帅哥怎么能算是一种艺术成就呢?

不断否定自己,再慢慢重新建立自己

胡歌是个聪明的演员,他的演技,总是收的时候比放的时候多。而真相是不见端底的。人如是。戏如是。所以胡歌用他自己的历练,压抑了梅长苏的感情线,丰富了角色的孤独感,有些人的人生,是必须经过不断的否定自己,不断的推翻自己,到最后才能慢慢地重新建立起自己。我喜欢胡歌,是喜欢他居然在这个粉丝可以兑换成货币的“新粉丝经济时代”,一再千方百计地扑灭身上的明星光芒,把自己从明星退化成一个演员,再从一个偶像,破帽遮颜过闹市,恢复一个演员最纯粹的本质,这对胡歌来说,终究才是他最乐见其成的反其道而行的进化方式。胡歌说过,他是一个简单的人,简单是他的叶绿素,“有时候演了一场很牛的戏,我自己就会沾沾自喜,乐上好几天,而这种乐,比起摘掉影帝或视帝什么的,更加让人开怀惬意。”

我隐约记得胡歌好几年前已经开始在读《繁花》,很有礼貌地称金宇澄为金老师,那时候他轻描淡写,谈起他读的书,谈起余秀华,谈起村上春树,也谈起《苏菲的世界》, 把《苏菲的世界》当作哲学入门书。也是在那时候吧,我开始觉得我应该喜欢他,喜欢他的不自恋;喜欢他对名利宠辱不惊;喜欢他带点忧郁和哀伤的自负;喜欢他明明是明星类型化最早的受益者,却也是最快自觉摆脱被明星类型化捆绑的明星;也喜欢他和金城武一样,总是一逮到机会就转过身把明星的光环都拆除都摘掉——而胡歌在上海出生,说得一口正宗的上海话,听上去特别的风流,一种随时随地和谈话的人在调情的风流,我记得他说,他对1960到1990年的上海总有一丝念想,“当时上海的物质可能还挺匮乏,可精神世界却很精彩很丰富,我特别向往能够经历那样一个年代。”然后开拍《繁花》找上了他,说是因为他说得一口漂亮的上海话,但造型照一曝光,我心里灵光一闪,胡歌出场时华丽而迷离的氛围和造型上的耐人寻味,看上去竟和张国荣的阿飞有太多的似曾相识——都自恋,都忧郁,都俊美得不容逼视,不同的只是,张国荣的阿飞难免太轻浮太跋扈太倾向自我毁灭,而胡歌的宝总,是大上海温文尔雅但工于心计的商贾,可两个人都同样的对人对感情,对命运的起落和跌宕,有着太多的迟疑和不信任。

胡歌是个爱书人。据说他刨书刨得近乎出神入化。常常剧本念熟了,在剧组等其他对手进入情况的时候,他就顺手把书给抽出来,能匆匆忙忙给瞄上几段也是好的,他最开心的莫过于,能够来来回回在一段给他冲击最大的文字段落里徘徊,对他来说,也就是心满意足的一件事了。我记得有一次他在中国得了个最有影响力的男演员什么的,记者要他说出他心目中最能代表这个时代的人物,他特别配合地说了——我一听,当场就呆呆地怔住了。因为我真的天打雷劈都没有想到他会说余秀华,并且面不改色地说,“如果没有这些诗,余秀华不过是一个身体有缺陷的普通农民,但读过她的诗,就知道她的灵魂原来这么自由,其实已经飞到很高的地方去了。”胡歌懂诗,佐以他的俊色,怎么说都是一件性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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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惊讶的是,胡歌说他这一生的第一根烟是为村上春树抽的。那时他还在念着高中吧,阴差阳错地读到了村上的《挪威的森林》,被男主角极度颓废的气质给吸引住了,于是读着读着就禁不住推开门走到街上买烟去了,而且他还很记得,那是17块钱一包的大卫杜夫,价钱还真不是普通的贵。所以我常常在想,不读书胡歌照样可以像其他明星一样喝喝红酒穿穿名牌日子过得挺好的,但或许是因为胡歌担心一不读书就会让自己处于一种内心没有着落的状态,空空的,虚虚的,因此他需要书本来支撑他自己,让自己看起来不像是个只识得在镜头面前背对白的行尸走肉,而且书本开启的世界和提供的养分,从来没有让胡歌失望过,他笑着说,“书本击退了我的焦虑,让我不再摇摆不定。”而我想说的是,在剧组里偷时间读了两页好书,然后从书里抬起头来恍如隔世的胡歌笑起来真好看,让我想起木心说的,“风啊,水啊,一顶桥。”胡歌是一顶温柔的桥,情深款款,和河道依偎在一起,让人禁不住想走到桥心去站一站——站一站就好,站一站就好。(文章上传于05/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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