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訊)上訴庭今日駁回拯救大馬委員會主席陳文德和另兩名關丹居民,挑戰時任希盟內閣議決批准大馬萊納斯私人有限公司,在2019年延長其稀土廠營運執照,所提出的上訴。
以拿督蘇龐蓮、拿督斯里瑪麗雅娜和拿督阿茲組所組成的三司指出,高庭已正確無誤的駁回陳文德、依斯邁阿布峇卡和柏努三美,所入稟的司法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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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 更新執照條款已改
阿茲祖在線上發表裁決說,這3名人士提出的司法救濟,僅剩學術意義,因為隨後已發生連串的事件。
他指出,萊納斯的執照第6度更新,並將於2026年3月2日屆滿,以及原子能執照局(AELB)已修改更新執照的條款。
他說,原能局已發出執照給萊納斯,以讓後者從2012年9月3日起,在彭亨格賓營運稀土廠。
阿茲祖提到,即使先前延長執照和修改先決條件的決定不合法,法庭也不會表達任何意見。
“法庭作出的任何此類宣判,都不會以任何方式影響上訴人的權利。”
他指出,法庭認為,各方之間不復存在任何可能對他們產生實質影響的爭議。
要求判延長萊納斯執照無效
他說,代表這3名人士的律師知會法庭,他們已撤回他們在一開始尋求取得履行職責和調卷令的申請,並只要求宣判延長萊納斯營運執照6個月的議決無效。
這3名人士在司法複核申請中,將前首相敦馬哈迪醫生及當時的27名內閣部長、大馬政府、原能局和萊納斯,列為答辯人。
他們3人在2019年11月8日所入稟的司法複核中,要求法庭宣判馬哈迪和其內閣部長在2019年8月15日,批准延長萊納斯執照6個月的議決無效。
2021年7月28日,高庭駁回這項司法複核申請,他們隨後提出上訴,上訴庭在去年11月9日聆聽他們的上訴後,擇定今日發表裁決。
需支付2萬堂費
儘管3人的上訴被駁回,但以蘇龐蓮為首的三司撤銷高庭指示他們支付2萬令吉堂費予萊納斯的庭令,理由是他們的申請並非屬於瑣事。
拯救大馬委員會和居民的代表律師是拿督馬利英迪亞、高級聯邦律師努依瑪瓦蒂代表馬哈迪和前部長,以及律師丹斯里塞西爾代表萊納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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