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一名華裔家庭主婦涉嫌在奢侈品牌商品欺詐案中欺騙兩名女性,今日在兩個法庭上被控,涉及的金額為126萬7810令吉,涉及的商品包括愛馬仕手提包、勞力士手錶和香奈兒鞋子。
36歲的紀詩晶(譯音/Kee Cel Ghen)今早分別在地庭法官阿茲魯和拿汀沙巴莉雅面前被控,在通譯員念出控狀後,表示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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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一項控制,紀詩晶被控詐騙一名25歲女子,誘騙受害者交出31萬2300令吉以獲取32件奢侈品。
此事發生去年5月6日至7月18日,在甲洞富德盛花園的住家中發生,此舉觸犯刑事法典第420條文,一經定罪,可判處1至10年監禁、鞭笞和罰款。
至於第二項控狀,紀詩晶被控詐騙一名30歲女子,誘使受害者交出91萬6920令吉以獲取77件奢侈品。
被控同樣在刑事法典第420條文下被控,此事發生在去年5月2日至7月9日在斯里泗巖沫花園的住家發生。
兩宗案件的主控官慕哈末阿米爾和萊哈娜分別向法庭建議3萬5000和20萬令吉的保釋金。
被告代表律師沙瓦爾和慕哈末拉茲曼向法庭求情降低保釋金額,稱被告必須贍養生病的年邁父母。
最終,兩個法庭分別設定2萬和5萬令吉保釋金和一名擔保人,並擇定2月29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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