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大馬證券監督委員會提控一名前銀行分析員涉及無牌交易證券,以及濫用“單位信託顧問”的頭銜。
證監會發文告表示,該名前銀行分析員兼企業主為莫哈末阿里夫,他面對的第一項控狀是在《2007年資金市場和服務法令》(CMSA)的第59(1) 條文下被提控,因他自稱是聯昌財富顧問公司(CIMB Wealth Advisors Berhad)的代表,在未獲執照下從事證券交易。如果被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萬令吉或最高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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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並根據CMSA第362(3)條文提控阿里夫使用“單位信託顧問”的頭銜,讓人相信他持有執照以交易證券,而事實並非如此。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罰款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這些涉嫌罪行是於2011年在八打靈再也和汝來發生。
這兩項控狀在不同的法庭審理,他分別以3萬令吉保釋,並且被勒令交出護照,每月須到證監會報到,直至審判完成。
證監會指出,證券交易活動是受到CMSA監管的活動,任何人進行這項活動必須獲得證監會發出的執照。
證監會建議投資者在考慮投資機會時保持謹慎。證監會的投資者警示名單不斷更新,以幫助公眾識別未經授權/未經許可的平臺、公司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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