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24日綜合電)泰國憲法法院週三裁定,前進黨諮詢委員會主席皮塔持有ITV股權並未違反憲法章程及泰國選舉法,並恢復皮塔的議員職務。
憲法法院是以8票對1票,作出這項判決。
ADVERTISEMENT
據瞭解,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憲法院判定iTV不被視為大眾媒體機構,未從事大眾媒體業務且未從媒體業務上獲得任何營業收入,皮塔從其父親處繼承遺產,ITV股份只是遺產之一,因未從事媒體業務、保留公司股份並不妨礙皮塔擔任泰國國會議員。
皮塔隨後在個人社交賬號發文,感謝所有人的支持。
由皮塔領導的前進黨在去年5月舉行的國會選舉中,拿下151席成為國會最大黨,時任黨魁的皮塔也順利當選成為眾議員。
前進黨原先要和第二大黨為泰黨組聯合政府,推舉皮塔為首相候選人,但因為前進黨主張修改俗稱冒犯君主罪的刑法112條,遭到保守勢力反對,皮塔兩度挑戰首相大位失敗,前進黨組閣失利,組閣權落到為泰黨手中。
選舉委員會在選前接獲檢舉指出,皮塔擁有媒體iTV股份,根據泰國法律,持有媒體股份者不能參選。皮塔多次解釋iTV股份屬於父親所有,父親過世後他被指定為遺產管理人,股份屬於家族財產,而iTV早在10多年前就停止營運。
選委會在去年7月12日表示,根據調查,皮塔的眾議員身分應該被撤銷,並將此案交給憲法法院裁決。憲法法院7月19日宣佈受理此案,並即日起暫停皮塔的眾議員身分直到裁決出爐。皮塔後來因此辭去前進黨黨魁,好讓前進黨選出新的領導人。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