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26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譏諷首相拿督斯里安華打擊貪汙有效,成功減少我國的貪汙案,並列舉5項被撤銷或不進一步調查的貪汙案,證明首相打擊貪汙“奏效”。
他說,首相打擊貪汙不論身分地位,“敦”也不例外。當這些“敦”入獄後,就可證明首相打擊貪汙腐敗有功。
ADVERTISEMENT
“我要祝賀首相,成功減少我國的貪汙案。”
馬哈迪今日在社交媒體平臺X針對安華上位後,積極肅貪的“成果”發文。
撤銷扎希47控狀等同減47貪案
他舉例,第一宗減少的貪汙案,即撤銷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47項貪汙、失信控狀的申請,如此減少了47宗的貪汙案。
他說,當國家銀行前助理總裁阿都慕勒指控安華的法定聲明的問題,指安華在野時擁有二十多個銀行戶頭,共擁有30億令吉,但此指控沒被進一步調查。
“數名在野黨國會議員聲稱支持安華,旨在於從政府取得撥款,但這不被視為是貪汙,再一次貪汙減少了。”
指阿佔持100萬股卻不視為涉貪
他說,反貪會主席持有100萬股上市公司股票市價,但不被視為貪汙因為該戶頭是其弟弟所有。貪汙案減少。
他再提潘多拉文件中,很多涉及其中的特定人士沒被調查,這也“幫助”減少我國貪汙案的數據。
他嘲諷地說:“以上例子,都是首相和團結政府打擊貪汙,讓國家貪汙案減少的成績。”
指團結政府不查案反針對“敦”
他強調,團結政府不調查上述案件,反之針對擁有“敦”頭銜者們,如果無法展示財務證明,即將被調查或提控。
他說,這些敦的孩子們、妻子們一旦沒有在限定的30天內申報過去42年前的財務,將被定罪。
他說,他們無法出示42年來購買椰漿飯和咖啡的收據,則將被視為違法。所有國人吃椰漿飯就是合法證明。
“為何敦不保留42年來所有開銷的收據?為什麼在給予30天時間後,還不遵守反貪會的通知?(申報和交上收據)。根據我國的條例,他們將可被監禁5年和罰款10萬令吉。”
他嘲諷說,指控的證據並不重要了,只要有首相的指控即可,這就是反貪會的職責。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