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29日訊)“嘻哈男神”歌手瘦子(陳昱榕)去年遭狗仔葛斯齊和不具名的S小姐爆料指涉“#MeToo”事件,瘦子為捍衛清白,提告兩人加重誹謗。臺北地檢署認為,葛斯齊直播內容雖為不實,但事前有查證,S小姐則處於“無刑事責任能力”狀態,全案獲不起訴處分;北檢調查結果也還給瘦子清白。
化名S小姐的女子去年6月在狗仔葛斯齊臉書直播時爆料,指稱自己17年前在酒店上班,遭瘦子拉進包廂性侵。瘦子經紀公司本色音樂反駁S小姐的指控是“抹黑爆料”,當時更發聲明強調,不經查證的誹謗文化,應該受到法律約束與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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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無法證明瘦子性侵,S小姐在直播時因精神障礙,完全不能辨識自己的行為違法,因此認定S小姐無刑事責任能力,依《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不罰,將S小姐不起訴。
葛斯齊直播不實有查證不起訴
至於葛斯齊部分,檢察官認為性侵之事無法證明為真,足以毀損瘦子的名譽,但該案是以直播呈現,由葛斯齊發問、S小姐回答,非由葛斯齊實際傳述報道內容,難認有誹謗故意,葛斯齊也在事前錄音、提醒她相關法律責任,因此葛斯齊也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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